议事坛
2014-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流量清零”问题并不在于“流量清零”

    □晏扬

    手机套餐流量月底被运营商默认清零,这一做法受到消费者广泛质疑。深圳市民辛先生就此对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提起公益诉讼,日前,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辛先生的诉讼请求。

    消费者购买的套餐没有用完,运营商却将其自动清零,看上去既无理又霸道,被众多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而法院一次次“违背民意”的判决,更让消费者感到失望和无奈。

    “流量清零”真的不可理喻吗?真的没有合理成分吗?

    先看“流量清零”是否合法。这一点在法院的判决中讲得比较清楚,归纳起来就是:其一,运营商事先履行了告知义务,不存在欺诈问题;其二,消费者购买套餐时明知“清零”的规定,并自愿购买,形成了“愿打愿挨”的契约;其三,运营商提供的套餐流量多种多样,并有其他服务可供选择,尊重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其四,通信行业全程全网的服务特性,决定了只要消费者选择流量服务,哪怕不消费,这些成本也会存在。总之,法院找不到“流量清零”的违法之处,所以只能判决原告消费者败诉。

    再看“流量清零”是否合理。这需要换一个角度思考:套餐流量及按时清零,其实相当于一个“对赌协议”,该协议以资费优惠为前提条件。套餐流量是有优惠的,如果一名消费者当月恰好把流量用完(或接近用完),那么他就赚了;如果一名消费者当月剩下很多流量没有用完,那么他就亏了,运营商赚了。消费者有赚的时候,运营商也有赚的时候,总体上是公平合理的。

    当然,人们质疑“流量清零”,其实有一个大背景,那就是目前国内手机流量资费水平偏高,运营商获利太多。正因为资费偏高,人们才认为套餐优惠是正常的,而“流量清零”则不正常、不合理。如前所述,“流量清零”的合理性建立在套餐真正优惠的基础上,如果套餐本身的价格就远高于实际成本,那么运营商就稳赚不亏,“流量清零”的不合理性也就显露出来。

    所以,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流量清零”,而在于手机流量资费水平以及运营商获得的利润是否合理,我们更应该较真的是后一个问题。

    面对贪腐举报如何调查才有公信

    □杨涛

    报载,吴英委托代理人蔺文财称吴英曾向上级纪监部门举报东阳市副市长陈军涉嫌受贿,浙江省东阳市7月26日发布消息回应:经调查,吴英案中,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

    虽然我们不能否认吴英存在诬告的可能,但是,东阳市如此神速地介入调查,而且又神速地宣布,“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这让围观的民众感觉这个调查结论难以让人信服。根据相关报道,关于陈军涉及受贿的报道,是7月26日上午出现在网上的,而东阳市在26日就发布了调查结论,还称进行了“深入调查”。我们不禁要问,一天之内,东阳能进行“深入”调查?

    就算东阳真的“深入调查”了,难免还有“老子调查儿子”之嫌,公正性难以保证。对我们国家体制稍微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如果对一个地方正副职进行违法、违纪调查,调查权限在上级纪委和检察机关。当地有关方面调查当地的正副职官员,那也谈不上正式的组织调查,也许不过是一种例行谈话而已。

    而且我们知道,行受贿案件都是很隐秘的,往往是“一对一”的形式,如果没有经过周密的外围调查,没有对涉案嫌疑人采取一定的隔离措施,几乎没有人会一找谈话就承认自己受贿。检察机关拥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诸如搜查、刑事拘留等一系列对人、对物的强制手段,查处受贿案件尚很艰难。东阳有关方面那么快就宣布“陈军未涉及受贿问题”,能服人吗?

    吴英入狱后,共向有关部门举报14名官员涉及腐败问题,其中三名官员已经被查处并获刑,这14名官员就包括陈军。这一事实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虽然不能排除吴英存在诬告的可能,但从三名官员被查处的事实来看,吴英举报应该不会是无的放矢。二是,当年举报陈军时,他不过是财政局副局长,属于东阳地方管理权限,当年东阳在吴英举报后,有无认真进行调查,为何等到现在他成为了副市长,媒体再公布相关举报信息时,才进行“深入调查”呢?

    东阳方面要让调查结论服众,就必须将此案移送到上级纪委、检察机关立案,在认真核实吴英的举报细节和相关人员,并对涉案人采取一定的组织措施后,再由上级机关来公布相关结论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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