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欧揪住微软垄断“前科”不松手
2014-08-08     □记者 王婧 综合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作为全球软件业领军企业,微软在多个国家一直不断被卷入各种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并进行和解或接受处罚,其中包括美国、欧盟、日本、韩国和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

    微软:垄断行为“前科”多

    微软垄断案是美国反垄断实践中的一个经典案例。美国司法部曾于上世纪90年代起诉微软公司,称其通过Window s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从而构成了市场垄断,微软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命运。在经过漫长的法律诉讼后,微软虽逃脱了解体的命运,但也向遭受损失的竞争对手付出了巨额赔偿。

    在欧洲,像微软公司这样的行业巨头一直是欧盟反垄断执法的重点关注对象。过去十几年,微软因不当使用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多次违反欧盟反垄断法,欧盟委员会也多次对其进行了处罚。在此过程中,微软也曾多次上诉,或与欧盟委员会进行和解,但最终都为其垄断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欧盟对其开出的罚金总额超过20亿欧元。

    美国:反垄断拉锯战未停

    在反垄断问题的具体司法操作上,美国奉行诉讼“多轨制”。其中,司法部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许多经典案例都是在美国司法部诉讼下得以完成;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可直接进行裁决或提起民事诉讼,但该部门不能提起刑事诉讼。此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

    美国政府对于微软的反垄断调查最早始于1991年。那时联邦贸易委员会对微软是否滥用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发起了质询。1993年,联邦贸易委员会撤销了相关调查。但是同年8月,美国司法部启动了对微软的相关反垄断调查。

    1994年7月,微软与司法部达成和解,同意不在Window s操作系统中捆绑其他微软产品,但仍可以将一些功能综合在其操作系统中。在此后多年中,微软一直声称其IE浏览器是操作系统的一项功能,而非单独的产品,但司法部并不同意这一观点。

    1998年,司法部和19个州一起起诉微软保护其软件的垄断地位而妨碍市场竞争。2000年,美国地方法院判决称,微软操作系统对于市场的占有构成了垄断,并且微软采取了措施阻碍竞争对手打破垄断。法院要求将微软分拆为两个部分,一个生产操作系统,另一个生产软件。微软对此进行了上诉。最终,2001年11月,微软与美国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微软不必一分为二,但是需与第三方公司共享应用程序接口,并指定一个委员会在5年内有权全面接触微软操作系统、记录和源代码,以保证微软行为合规。但司法部没有再阻止微软在操作系统中捆绑软件,这引起数个州的不满。2002年,最终的判决接受了这一协议的大部分内容。

    此后,微软在美国还多次受到政府和企业的反垄断诉讼。据统计,微软为解决相关指控,累计支付给竞争对手的赔款达到数十亿美元,其中包括支付给太阳微电子公司的16亿美元、支付给诺韦尔公司的5.36亿美元、支付供给IBM的7.75亿美元及支付给美国在线公司的7.5亿美元。

    欧盟:巨额罚款规范垄断行为

    1998年12月,美国太阳微电子公司率先向欧盟反垄断执法机构欧盟委员会投诉微软公司,开启了欧盟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微软公司被指控意图利用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绝对优势挤占服务器软件市场,其表现是该公司拒绝向服务器行业的竞争对手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导致竞争对手开发的软件无法与微软W indow s操作系统充分兼容。

    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认定微软公司滥用了自己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优势地位,要求微软公司在90天内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 indow s操作系统版本,并在120天内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公开相关技术信息。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对微软公司开出了4.97亿欧元的巨额罚单。2006年7月,因微软公司拒不执行2004年决定,欧盟委员会决定对微软公司再次处以总额2.8亿欧元的罚款。

    2007年,一些竞争对手联名投诉到欧盟委员会,指责微软公司在W indow sV ista系统中“捆绑”了自己的安全软件、网络和桌面搜索工具等,并试图以自己的计算机语言格式取代现行的H T M L作为互联网文档的标准,进一步扩张在互联网市场上的地盘。

    2008年,欧盟委员又针对微软O ffice办公软件等产品的兼容信息披露问题展开了反垄断调查。当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微软公司开出当时对单个企业的最大单笔罚单,罚款额高达8.99亿欧元,理由是微软在W indow s操作系统中捆绑旗下媒体播放器并拒绝向竞争对手公开兼容技术信息。

    欧盟2009年又就微软公司旗下Window s操作系统“捆绑”IE浏览器一事启动反垄断调查,并决定对微软处以总额近17亿欧元的反垄断罚款。但当年12月,欧盟接受了微软公司提出的妥协方案,放弃对其提出的反垄断诉讼和巨额罚款。欧盟委员会在公报中说,微软公司向欧盟作出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同意不再把其网络浏览器IE与其新版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

    但根据欧盟法律,即便欧盟委员会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公司仍有可能因为先前的不当行为而被欧盟委员会处以巨额反垄断罚款。微软公司当时面临相当于企业年度全球营业额10%的罚金。

    不过,2009年晚些时候,微软公司推出Window s7操作系统并在2011年2月推出更新包时,产品均没有包含浏览器选择列表。2012年7月17日,微软承认因“技术错误”没有能够兑现先前对欧洲联盟的承诺,致使欧洲用户无法在Window s操作系统中选择其他浏览器。微软发表声明,就此道歉,并表示已经采取紧急措施补救。

    尽管如此,欧盟随后仍然对微软涉嫌违反反垄断和解协议展开调查。

    最终,调查发现,2011年5月至2 0 1 2年7月 , 微 软 新 推 出 的Window s操作系统没有履行上述承诺。2013年3月,欧洲联盟委员会再次向微软开出5 .61亿欧元(约合7.31亿美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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