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部署加强鲁甸价格调控监管
2014-08-14     □记者 赵晶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云南鲁甸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促进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通知提出,保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稳定,是保障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关注灾后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预警。

    通知要求,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粮、油、肉、蛋、奶、菜、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及药品、建材等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价格;坚决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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