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薪酬
也要讲公平
2014-09-02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媒体报道,被视为最赚钱的垄断金融机构收入“鸿沟”巨大,“高管干一天,柜员干仨月”。近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通过审批,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网民表示,持续过大的高管和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将产生负激励,降低公司业绩。有网民建议,银行高管任免要遵循市场化,薪酬则应和高管的产生方式挂钩,与业绩关联。

    收入悬殊伤公平

    网民认为,高管与基层职工间收入悬殊,表明银行内部利润分配体系不健全。

    据报道,一段时期以来,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一把手”固定薪酬普遍超过百万元,部分高管已突破500万元。网民“吴秋余”表示,根据历年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统计,从2001年至2012年,金融业高管薪酬均值一直是所有行业中最高的。2012年,金融业上市公司高管以232.95万元的平均年薪荣登所有行业的榜首,这一数字是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3.85倍。另外,近一半的商业银行网点员工年收入在5万至10万元,属于“被平均”的行列,银行高管与员工收入差距最高达到80倍。

    “级别越高差距越大,错几十倍很正常。”网民“汉中”表示,行长一年,基层员工干几辈子都挣不到。

    网民表示,适度的高管和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可降低代理成本,产生强激励作用,提升公司业绩,但持续过大的高管和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不利于公司团结,反而产生负激励,降低公司业绩。

    高管高薪不合理

    网民认为,垄断金融机构高管高薪很不合理。

    网民“刘迎秋”指出,金融业的高收益大概来自于四方面:一是行政垄断收益,二是自然垄断收益,三是经营收益,四是风险收益。凡是与垄断相关的收益,凡是与特许相关的收益,都应回归社会,国家授权回馈给国家,人民授权回馈给人民。由此,金融业前两方面收益应该回归社会,而不应看成是金融业高管的贡献,或是金融业高管应得的薪酬。经营收益和风险承担所获得的额外收益才是金融高管的业绩。

    网民“姚景源”则表示,不少金融企业高管都是任命制,创造的企业价值有很大差距,企业微利,高管还拿着高薪,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薪酬机制待改革

    网民认为,银行高管薪酬的核心是定价问题,首先要明确这些高管的身份,不能既当官又拿高薪。

    “银行薪酬高不高应由市场决定,但部分机构薪酬机制没有与工作责任挂钩,高管任免与问责没有市场化,靠‘官大’就拿到高薪。”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指出,国企薪酬机制不能助长不劳而获。

    “把政府的交给政府,把市场的交给市场。”网民“贺瑛”认为,国企高管的任免、产生要逐步市场化,薪酬应和高管的产生方式挂钩;如果靠任命当高管,应明确限薪;如果是市场化选聘,薪酬与问责要与市场水平看齐,与业绩关联,对股东负责,要根除“自己定标准、自己拿高薪”现象。

    网民“高明华”表示,应建立兼顾竞争性与公平性的薪酬结构。在宏观层面,国家应建立并倡导薪酬与贡献挂钩的理念;在微观层面,公司董事会在制定高管薪酬契约时,要重点考虑企业经营绩效,即要根据高管的实际贡献确定薪酬。

    (记者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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