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力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易非法添加、重金属超标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了省级监督抽检工作。根据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情况,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4年8月27日发布了省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报(具体通报内容详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通告”栏目,网址:w w w .zjfda.gov.cn)。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