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15条新政纾困分布式光伏
电站可享标杆电价,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
2014-09-05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屋顶使用协调难、贷款融资困难、售电收益不确定、并网时间长以及符合长期稳定性难以保证等多重难题中的分布式光伏,因“15条”扶持新政的出炉再迎春天。

    9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政府对分布式光伏的长期支持态度,并针对上述难题开出“全额上网”电站享受标杆电价、增加发电配额、允许直接售电给用户、提供优惠贷款、按月发放补贴等一系列新政。

    业内人士预测,未来四个月内,国内光伏市场融资通道有望打开,电站建设将迎来高潮,装机规模预计将超过10G W,尤其是南疆、青海、河北等将成为投资青睐之地。虽然地面电站短期比例仍高,但中长期来看社会资本转向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运营环节是大势所趋。

    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光伏的政策,其中分布式光伏被列为发展重心。能源局设定的目标为,2014年我国要建设1 4 G W 的 光 伏 电 站 ,其 中 分 布 式8G W,大型电站6G W。但是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光伏发电简况》中显示,上半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仅为1G W。

    中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核心“痛点”是售电收益不确定,《通知》从电价兜底的角度对此予以破解,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备案时自由选择“自发自用”还是“全额上网”,“全额上网”对应的电价是当地光伏电站标杆电价,而且在“自发自用”电力用户用电量显著减少或者消失的情况下,可以转为“全额上网”,消除投资者对电费回收的后顾之忧。

    而且,针对并网难的问题,提出了在安全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低压接入,接入电网方式出现争议由能源局协调;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表要能够明确区分“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和“上网电量”,并上传项目运行信息。

    此外,国家能源局要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地方政府结合民生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并且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融资通道有望打开,社会资本通过各种途径进入地面电站和分布式电站,融资租赁、跨境资金、二级市场增发等多种方式方兴未艾。”申银万国分析师预测道。据记者了解,目前多个鼓励光伏应用的产业基金已经成立,有10来家保险公司也以共保形式参与进来,基金、保险和银行抱团进入的路径已经浮出水面。

    更值得关注的是,直购电这一点电改的新路径在分布式光伏上也体现了出来。《通知》提出,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

    随着15条新政的落地,电站市场有望率先爆发。海通证券分析报告认为,光伏产业已经上升为政府保增长、调结构的重要领域,而应用端是重心,今年新增并网或超过13G W的计划,达到15G W的目标。南疆、河北、青海的路条增加将影响特变电工、河北中电投等的装机目标。

    受此带动,国内光伏产业复苏将进一步加快。据记者统计,包括英利、晶澳、晶科、天合光能、昱辉阳光、韩华、阿特斯等在内的7家中国龙头企业在今年二季度总计实现营业收入187 .8亿元,同比增长15 .4%,环比增长22 .9%。营业利润率4 .1%,同比增加6.1个百分点,环比增加0.5个百分点,税后净利率为1 .3%,同比增加7.8个百分点,环比增加3.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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