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资本市场33条做活蓝筹市场
2014-09-16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33条意见中涉及自贸区、国际金融中心、股票市场等一系列内容。

    《意见》称,要通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促进资本市场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扩大开放;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提升上海作为全球性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形成功能齐全、开放高效的资本市场体系;培育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具备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潜力的上市挂牌公司;建设富有创新活力和市场影响力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队伍。

    《意见》提到,要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资本市场开放的范围。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促进自贸试验区政策的落地实施,研究出台相关细则。推动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规定进入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场所进行投资和交易,推进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规定开展跨境双向投资。推动境外机构和自贸试验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促进跨境资本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双向流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称,要充分发挥和强化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股票市场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壮大主板市场,做大、做强、做活蓝筹股市场,增加市场内部层次。积极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等试点,提升上海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力。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E T F期权等业务创新。支持和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造也是一大重点。《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支持国有资本与民营等其他各类资本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本市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实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或引进战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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