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网企上市需要制度准备
2014-09-22     □熊锦秋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最近,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对于尚未盈利的互联网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问题,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中,力争尽快推出。笔者认为,应科学、慎重推进亏损网企上市。

    理论上讲,只要企业有发展前途,投资者又愿意投资,那么即使目前企业亏损,其股票同样应该允许发行和上市,A股市场应为此牵线搭桥或提供相应平台。

    不过,为何单独允许网企等亏损企业上市,而非允许所有亏损企业发行上市,却需要给出充足理由。互联网在信息传播、电子商务、企业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但虚拟网络作用再大,它也不可能生产出一粒米、一颗螺丝,所有的实体财富都要通过现实劳作生产形成,那么实体经济的创新甚或整个实体经济,是不是也需要资本市场支持?而且网络企业同样可能有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的问题,因此,单独推网企等亏损企业上市,需要充分的调研论证,做到师出有名。

    从现实来讲,当前创业板最大的一个副作用就是财富再分配,只要上市,大股东、董监高等就可高价减持套取股市泡沫收益。让亏损网企上市,这些副作用同样可能产生,而且可能更为严重,事实上目前A股市场对网络等题材概念极度追捧、炒作火热,亏损网企上市、大股东等同样可以轻松致富。如果A股制度不能对这些副作用形成严格约束,推动亏损网企上市就会弊大于利。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被质疑财务造假而遭遇做空,市盈率往往只有几倍,为此国内的PE私募基金买入公司股份推动私有化退市,一个目标就是通过整合包装,重回A股上市,享受A股泡沫溢价、赚中美两个市场市盈率的差价。也就是说,企业在美股上市需要承担大量的责任和义务,其享受到的好处却比较有限,市场生存环境极其“恶劣”;但A股市场企业上市无需承担太多责任,轻松享受高估值、且可随时进行定向增发再融资,这是这些企业愿意回归的主要原因。

    笔者认为,企业在A股上市没有什么责任感就会轻飘飘,回报社会、回报股东或成空谈,最后企业也可能给毁了;这些企业在成熟市场上市,或许并非坏事,套上成熟市场强制性规定的责任义务的枷锁后,逼迫公司追求上进发展,境内股东等有关方面同样受益。若要让A股或创业板接洽这些企业发展,那要先看看A股市场或者创业板的市场制度是否已经准备好了;仅就目前A股以及创业板的现有制度设计来看,还不能让发行人享受的权利与其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基本对等,笔者不大赞成包括亏损网企在内的所有亏损企业在A股上市,即使盈利企业上市同样要严格控制。

    互联网企业希望能够在A股快速上市,一个主要目的是方便其快速融资、快速发展。笔者认为,要解决其快速融资问题,并非只有A股市场上市这条道,事实上,新三板同样有这个功能,在新三板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同样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建议目前情况下这些企业应该到新三板挂牌为宜。或许,有些企业希望通过特别渠道实现A股上市,只是有关主体意图享受A股尤其是创业板泡沫收益、争取利益最大化罢了。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要让A股市场允许亏损网企上市、让投资者分享企业高速发展成果,就应先全力完善有关制度,使得发行人等从市场所能获得的利益,与其为市场所作出的贡献基本对等;其中一个关键,就是要防止发行人募集资金后、再借题材炒作高价减持限售股,实现金蝉脱壳,将亏损且基本无望的企业烂摊子扔给股民。若制度完善了,不仅是亏损网企,所有亏损企业都可以在A股上市,对亏损企业一视同仁,这也是市场公平的要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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