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化”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2014-09-26     □汤珂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全国小微企业发展报告》显示我国有小微企业超过1000多万家,另外还有40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总数大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小微企业对我国G D P贡献超过60%,占国家的纳税总额50%以上。同时,小微企业也是吸纳就业的重要途径,解决了1.5亿人的就业问题。可以说,小微企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石。然而,融资成本成为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众多小微企业因为融资困难而限制了经营发展,也有部分企业因融资困难而破产。西南财经大学的《中国小微企业调研报告》中指出,在我国5000多万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中有贷款的只占到1/3左右,从银行贷款的不足12%。

    小微企业融资难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第一,信息不对称。很多小微企业没有规范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表,这使得银行等贷款机构很难核实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以及还款能力,限制了贷款机构评估小微企业的风险从而给出合理的贷款利率。这也使得金融机构很难辨别优质、劣质企业,容易导致逆向选择的问题,即差企业会争相贷款,好企业却因贷款利率太高而不愿贷款。同时,由于我国征信体系相对落后,小微企业往往没有征信记录,因而影响金融机构对企业信用的评估。笔者认为,信息不对称是束缚小微企业贷款的最重要原因。第二,风险大。我国小微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3 .7年,远远低于欧洲和日本。同时,小微企业往往没有合适的抵押品,加之没有令人信服的财务信息,贷款机构因而望而却步。第三,贷款费用高。小微企业贷款数额往往较小。假设银行对每笔贷款的审批工作量基本相同,则小微企业单位资金的贷款费用比大企业要高得多。

    以上三个方面成为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顽疾,而“电商化”可以帮助解决这些问题。“小微企业电商化”是指鼓励小微企业注册网店,通过网络进行产品的销售和原材料的订货等。首先,通过电商化,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如销售数量、现金流、客户的满意度、销售额度等均通过网络留下电子记录。互联网平台可以根据这些销售数据“推测”企业的经营状况。这些数据不仅可以描述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同时可以预测其将来的发展。因而,网上营业活动比财务报表更直接、详尽地描述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拥有这些数据的网络平台或金融机构可以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给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贷款服务。其次,网络电商的好评度和品牌可以被视为其“网络商誉”,这种“商誉”是一种隐形的抵押品。这种抵押品的存在有效降低了贷款的违约率。举例来讲,月销售5万元的电商不会因为拖欠3万元的贷款而面临关门的处罚。加之,贷款平台可以监控网店的现金流状况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若企业出现倒闭等迹象可以提前采取措施以冻结资金。另外,网络平台给多家小微企业贷款,可以充分分散贷款风险。最后,互联网平台基于大数据等模型“自动”判定贷款利率,不需人工介入;“电商商誉”等隐性抵押品也避免了人工核查等环节,因而基于互联网的贷款具有低费用的特点。同时,尽管平均每家电商贷款数量不大,但大量电商向一家网络平台贷款时,平台可以充分享受到贷款的规模效应,进而也降低了贷款费用。

    综上,小微企业的“电商化”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阿里小微金服集团的社会价值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末,阿里小贷已发放1300万笔贷款,平均每笔1.3万元,贷款利息大约为每日万分之五。利率比相同类型的无抵押贷款相对要低。同时,依靠对电商信息的准确把握以及“大量、小额”的经营理念,阿里小贷的不良贷款率不足1%,低于很多专业金融机构。因而,电商化不仅可以扩大企业的销售范围,也增加了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我国目前有1000万家电商,不足全国5000多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1/5,因而小微企业的电商化依然有关阔的发展空间,这将促使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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