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槛高发行成本不低
上市险企冷对优先股开闸
2014-09-26     □记者 王淑娟 上海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保监会下发征求意见稿,拟通过优先股发行为险企融资再开新渠道。这意味着,继银行发行优先股破冰之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也有望于近日开闸。

    据悉,不少险企的偿付能力近年来屡屡“告急”,优先股若开闸无疑将增加险企融资途径。不过由于条件并不容易达到,且考虑成本问题,险企对优先股发行的积极性仍待观察。

    险企“缺血”难题凸显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监管要求。但目前各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均有所弱化,今年,正德人寿、信泰人寿、长安保险等险企都曾收到过保监会关于偿付能力不足的监管函。

    因此,近年来伴随着偿付能力监管趋紧,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成为各险企的头等大事。而目前保险公司的资本补充渠道主要是股东注资、IPO上市、定增、发行次级债等。

    今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不足事件,最终就是以正德人寿股东注资补血“收场”。相关统计数据也显示,今年以来,保险业通过股东增资已经高达58次,平均三家险企就增资过一次。

    东方证券研究员张颖指出,过去十年间,保险行业的发展模式在渠道属性上以银保渠道为主,在产品属性上以分红险为主。这种高资本消耗型的发展模式目前仍十分显著,从而导致保险行业自身资本补充能力欠缺。

    险企偿付能力频频“告急”,补充资本的迫切性,给保险公司优先股开闸带来空间。瑞银证券非银行金融行业分析师潘洪文认为,因为高资本消耗业务快速发展,不少险企的股东增资压力越来越大,而次级债发行也有限额,优先股将成为这些险企的又一融资新渠道。

    国际经验也表明,优先股是国际大保险公司摆脱资本困境的有效途径。观察荷兰保险、大都会保险集团等国际大型保险集团发行优先股前后的经营指标,可以发现,优先股是国际大型保险公司摆脱资本困境,实现业务恢复发展的重要融资渠道,发行优先股,各家保险公司的资本回报率均有不同程度的回升和恢复。

    上市险企暂时需求不大

    不过对于上市险企而言,不少机构认为,虽然优先股将开闸,但上市险企不会马上有发行动作。因为从上市保险公司2014年的中报数据看,上市险企目前均还有较大的发行次级债的额度。

    方正证券分析师童楠认为,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截至2014年中期,偿付能力充足率偏低且没有明确资本补充动作的仅有平安产险,但目前平安产险仍然还有76亿元次级债发行的额度。并且,目前上市险企的次级债利率相对于优先股股息率稍有优势,因此预计现阶段上市险企对优先股较难有需求。

    国泰君安证券也认为,对险企开放优先股发行权将利好上市险企,但由于资本市场好转和给付期的影响,预计上市险企不会马上发行。

    相反,中小型非上市保险公司可能受益明显,尤其是寿险公司盈利的长周期性极大制约了原始股东的注资热情,在保监会加强偿付能力管理的背景下,中小险企的资本补充需求常在,并且通过发行优先股,既可以满足融资需求,也不会影响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因此对中小企业吸引力较大。

    门槛高险企大多持观望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门槛的设置,让不少险企可能暂时“无缘”优先股。据记者了解,目前多数保险公司仍持观望态度,高门槛和发行成本问题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根据保监会下发的《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采用发行优先股的方式补充实际资本的,应当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和保监会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也就是说,除了符合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外,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另有门槛。

    具体来看,只有具备以下七项条件的保险公司才可发行优先股:开业满三年;上一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在10亿元以上;最近四个季度的分类监管为A类或B类;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制定了完整健全的三年资本规划,且得到有效实施;近两年未受到过重大行政处罚,且没有正在调查中的重大案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目前,银行优先股发行已经进入倒计时,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已率先拿到发行优先股的“通行证”,多家银行也相继公布了优先股发行方案。但保险业的优先股发行目前还等待政策的正式“开闸”,近日也有市场消息称,平安集团有意参与优先股试点,不过,平安集团对此表示暂时没有收到相关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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