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推出“河长制”加强水生态修复
2014-10-20     □记者 周相吉 成都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河道垃圾成堆,白色垃圾、秸秆在河中随意漂浮,这是涪江流域居民曹荣举多年来对绵阳市芙蓉溪的印象。但从今年当地推行“河长制”后,这条河流逐渐变得清澈起来,几乎没有垃圾漂向下游地区。

    绵阳市游仙区街子乡岳家村村民曹荣举说,由于近年来禁烧秸秆,很多沿河村民把秸秆直接扔进河里,一涨大水,芙蓉溪里漂满秸秆和生活垃圾,“夏天味道大得很,走河边都要捂着鼻子。”

    然而,记者10月13日沿芙蓉溪河堤行走,不仅没见到垃圾,反而看到泛着清清碧波的河水。在街子乡河段,一名叫王万军的巡河员正在巡逻。他的工作是河流保洁,充当河流“清道夫”,同时寻找河流的污染源,在自己无法解决时,报告给当地的“河长”。

    这个河段的“河长”是街子乡的乡长陈胡立。9月24日,陈胡立接到王万军的电话,“河里有大量死鱼漂浮,臭气熏天。”接到汇报后,陈胡立马上组织人力清理河道,通过寻源找到肇事者上游水库的业主,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其保护水生态环境的意识。

    曹荣举说,看到巡河员天天巡逻,也逐渐提高了村民的环保意识,一些村民还自发通过标识牌上的号码进行举报。在芙蓉溪下游新桥镇河段,巡河员刘定贵在9月下旬一个晚上接到举报,说有人在河边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刘定贵说,当天叫肇事者拉走了这些垃圾。

    在绵阳市游仙区仅芙蓉溪河流,就有10个公益性岗位的河流保洁员天天沿河巡逻。根据规划,绵阳境内重要河流都将设立公益性岗位的河道巡逻员。巡逻员发现重大问题,向“河长”汇报,“河长”视情况在“河道警长”配合下,进行处理。

    据了解,2014年9月,长江上游地区绵阳在四川率先创新正式推出河道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责任制,即“河长制”。

    游仙区水务局长胡宗文介绍说,河流所辖乡镇负责人为“河长”,所辖派出所所长为“河道警长”,河道巡逻员及村民构成水生态保护的末端。该运行机制的管理范围不仅包括该区55条河流,还包括这55条河流流域内的106座水库、247道石河堰和7508座山坪塘等水体,做到了全流域覆盖,对污染影响水体行为一网打尽。

    芙蓉溪新桥河段水务警务工作站站长、“河道警长”敖翔告诉记者,“河长制”实行以前,对采砂、破坏耕地等涉水案件存在执法主体冲突。新的机制运行后,就可以协助“河长”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水环境治理保驾护航“这一新机制并不停留在理念层面,而是实实在在地发挥作用了。”游仙区副区长肖龙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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