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积极性高涨,全国19省相关地区正在试点
央行酝酿农地抵押试点整体方案
中农办主任陈锡文称,改革涉及的修法将参考自贸区模式
2014-10-22     □记者 林远 梁倩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速,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修订成为当前工作的一大重点。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积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其面临的现行法律法规抵触问题日益突出。日前,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央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方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行整体部署。改革中所有涉及修法的内容则将参考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做法,即在部分试点地区经过授权后方能开展,待成果经过检验后再考虑是否在全国内修法。

    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迅速梳理分解了300多项改革任务,其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工作由央行牵头。今年以来,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机构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各地城商行等。与此同时,国有大行也开始瞄准这项业务,工行、建行甚至国家开发银行都在这一领域有开展试点的打算,日前农行率先出台了相关办法,成为首家从总行层面推行该类贷款的大型商业银行。

    但是《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走访多地发现,目前开展该项业务的地区,都或多或少因为法律、政策的现实阻碍而面临重重困难。因为要推进这项工作,涉及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有待修改,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等。目前,这些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能出让、出租或抵押和担保,直接导致相关工作不能合法开展(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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