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政府采购项目因多处违规被废标
2014-10-30     □记者 席敏 济南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通报一起对一家招标公司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多处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根据这份通报,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在代理一所高校的采购项目中存在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等4项违规行为,该项目中标结果被废除,三木招标公司被要求限期整改。

    经山东省财政厅调查核实,三木招标公司在组织山东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大楼实验室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活动中,擅自接收应编制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并组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评标过程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在招标文件中以注册资本等条件对供应商进行歧视性、排他性限制。

    山东省财政厅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根据处理意见,将废除这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撤销采购合同,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同时,三木招标公司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限期整改。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法》所规定的组织和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之一,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影响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更重要的是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据了解,自今年8月3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这意味着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向全社会无条件开放,财政部门对代理机构的监管由事前监管变为事后监管。

    这位负责人说:“这使得监管工作更难、任务更艰巨、要求也会更高。”他表示,山东省财政部门将通过培训、评价、考核等措施,提高代理机构的法律意识、执业水平及综合能力,推进山东省的代理机构在遵法、守法的同时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同时也严肃法纪,秉公执法,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行为,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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