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治赌须先织密“法网”
2014-11-03      来源:经济参考报

    对于当前农村赌博出现的新变化新趋势,一些基层干部群众、专家学者建议,通过完善立法织密“法网”、创新基层治理完善打击手段、探索征信体系建设等举措,把治赌作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突破口,依法有效遏制这一社会毒瘤的发展蔓延。

    完善法制建设 提高违法成本

    一些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打击赌博犯罪关键要从法制建设入手,提高违法成本、消除法律盲区,通过织密法治“铁网”,提升打击赌博犯罪能力。

    部分法学界人士建议,可参考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规定,适时设立“常习赌博罪”:一是加强对赌博犯罪新特点新动向的调查研究,把握赌博犯罪在农村地区发展、蔓延的内在规律。二是将打击赌博纳入基层法治建设,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适时设立“常习赌博罪”。三是针对“以赌博为业”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适度加大“常习赌博罪”适用力度,只要犯罪嫌疑人屡教不改、反复涉赌,即可参照执行。

    天津、贵州一些执法人员建议,根据基层司法实践情况,将“聚众赌博”认定门槛由“3人以上”降低至“2人以上”;以“聚众赌博”涵盖“开设赌场”概念,直接将量刑年限改为情节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配以其他惩处措施,以此提高执法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吉林长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人李文贵建议,以刑法补充条款或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赌博犯罪的具体标准,对构成赌博犯罪的细节明晰界定,特别是对为赌博提供服务的涉赌人员,如提供场所、望风放哨、餐饮接送等外围人员,完善和明晰相关惩处措施,以增强执法实践中的打击效果。

    丰富打击手段 建立禁赌责任制

    天津市一些执法人员建议,加大举报制度建设,把鼓励民间举报作为综合打击的主要抓手。一方面,在农村赌博较严重地区划拨专门预算、健全特殊保障机制,建立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机制;另一方面,发展壮大“耳目”队伍,除在普通群众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外,加大教育感化涉赌参赌人员及时为警方提供线索,形成立体全面的治赌民间网络。

    贵州省社科院社会研究所副研究员陈讯建议,探索建立禁赌责任制,推广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探索经验:对基层公安机关实行更严格的禁赌责任制,辖区内如果发生大规模聚赌而未掌握情况,即问责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推行“交叉抓赌”,在上级公安机关的组织下,经常性、不定期地部署警力到另一个区域执行抓赌任务,防范庇护辖区内涉赌参赌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推广充实“警务协作平台”,建立邻近区域赌博问题定期通报制度,通过集中演练、联合执法,提高区域整体打击能力。

    此外,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认为,打击农村赌博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统筹:一是公安、检察、法院履行职责,快侦、快破、快诉、快判,坚决遏制赌博违法犯罪蔓延的势头。二是层层包干负责,集中优势警力开展重点整治。三是开展大要案攻坚行动,狠刹“非法彩票”“赌狗”等变相赌博活动,形成一定社会声势。

    创新基层治理 制定诚信“黑名单”

    一些社会治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认为,针对当前部分农村地区的生活陋习和精神营养缺失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头堡”作用,创新基层治理,加强教育引导,有效铲除赌博的“社会土壤”。

    吉林大学中国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郅强建议,围绕综合治赌在农村地区建立一整套创新机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作为打击赌博犯罪的第一责任人,凡放任不管或查处不力的一律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把打击工作列为农村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试行“一票否决制”,即存在赌博犯罪的村集体及村干部,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所长张宝义认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应实现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一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二是结合各地实际对农民进行创业致富和新技能培训,引导促进富余劳动力“谋致富、思发展”,有效挤压这一群体的“闲散时间”。三是探索建立农村社会诚信体系,将参赌涉赌人员纳入诚信“黑名单”,与相关扶贫项目、种植补贴发放等直接挂钩。同时建立对应的淡出机制,如有举报立功表现或一段时期内不再涉赌,则从“黑名单”逐渐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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