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一审被判赔偿近6000万元
2014-11-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11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批股民诉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告代理律师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首批判决佛山照明赔偿原告5931万元,每位原告赔付金额不等。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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