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将被纳入资源税改革版图
税负大增最高可达35%,有担心可能刺激非法产业链
2014-11-20     □记者 杨烨 任会斌 北京 呼和浩特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酝酿将稀土资源税计征方式由原先的“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根据目前尚未最终确定的方案,北方轻稀土资源税税率将按照22%计征,南方离子矿按照35%计征,就全国而言,稀土资源税税负将大幅提高。

    记者了解到,面对稀土WTO诉讼败局和部分稀土产品出口关税面临取消的现状,国家对稀土调控和整合力度将再次收紧,一方面加紧扶持大集团提高资源的集中度,另一方面大幅调高资源税以遏制稀土大量出口,从而实现战略资源的保护,同时有助于减少因为WTO败诉对我国稀土管理带来的负效应。从2011年开始,WTO裁定中国包括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等九种原材料违规,随后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也遭到相同的裁决,“酝酿改变稀土资源税计征方式,一定程度也是为上述战略性稀有金属的资源税改革释放一个信号,这可能也是我国下一步对资源保护战略调整的重点。”一位权威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一方面稀土资源税从定量改成定价,可以起到随行就市的作用,资源税调控的敏感度相对增加,同时,一直以来资源税税率都由地方制定,特别是中重稀土为主的南方省份更为突出,以江西为例,资源税税负为每吨3.6万元,而广西则仅为0.6万元,资源税改革无疑可以让市场环境更加公平。”一位权威人士对记者说。

    就在稀土资源税改革呼之欲出之时,《经济参考报》记者走访了国内多家稀土集团却发现,由于目前黑稀土猖獗,市场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资源税大幅上调反而会成为一剂“猛药”,刺激黑稀土产业链条和非法走私更加泛滥,与此同时,合法的稀土企业生存将会更加艰难,加速产业危机。(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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