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审批权下放后地方盲目投资
2014-11-2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期,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日前国务院又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

    网民表示,审批项目一再“瘦身”,有利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减少腐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但应警惕地方盲目上马一批项目来刺激经济增长。行政审批权下放后须强化监督与追责,避免审批过程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出现失控。

    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网民“赵超”认为,取消和下放部分投资项目审批,表明简政放权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投资自主权,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网民“石磊”也表示,简政放权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既有利于优化结构,利用好社会资本,又能够保增长,改善民生。

    网民“冯俏彬”认为,长期以来,政府职能不同程度地存在“越位”和“缺位”。一方面,政府对市场主体投资行为过多包办代替,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限制了民间投资的活力和空间,还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及腐败;另一方面,在反垄断、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政府却不能发挥有效作用。可以预见,落实权力下放,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恐加剧投资热潮

    在为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叫好的同时,也有网民担心,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审批权下放后,地方可能会盲目上马一批项目来刺激经济增长,加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扩大地方债务风险敞口。

    网民“陈及”表示,中央下放一系列审批权,虽然可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效率,但在地方可能会加剧投资热潮。此次中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包括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等项目,其中不少属于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政府投资再加码,过剩情况会更加严重。

    网民“周文”说,下放投资项目审批权后,如果一些地方贪大求全,盲目上马一些投入大、收益低的基建交通项目,可能会加剧地方债务风险。

    监管不可缺位

    网民表示,通过改革,使行政机关摒弃以审批代替监管这一惯性思维的同时,必须力戒“一放了之”的懒政心理,杜绝事中事后监管由“越位”变为“缺位”。

    网民“LQ-蓝天白云”表示,简政放权是对政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升和考验,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核准后,要让地方接得住、管得好,必须坚持“放权”与“监管”并重,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网民“赵超”称,政府应明确责任清单。有效有序监管需要把握好尺度,既不能一放就乱,也不能一管就死。对于不该管的,就要真正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对于该管的,就要做到法定责任必须为,对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打击。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

    网民“赵志疆”指出,行政审批权下放的关键在于健全后续监管体系,不仅需要准确划分监管责任,同时有必要制定详细的审批规则以及明确的追责机制。只有强化监督与追责,才能避免政府的监管职责随着审批权一同“下放”,从而避免审批过程因自由裁量权过大出现失控,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记者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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