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定价腐败”:放开药价背后的玄机
2014-11-28     □记者 詹奕嘉 肖思思 广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改委向各省物价部门下发征求意见稿,讨论全面放开药品价格。联想到发改委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而“落马”,原本被视为十分敏感的放开药价突然“出炉”,背后到底有何玄机?

    记者接触多位医药界人士后发现,药品生产本质上属于市场行为,此前过多、封闭的定价管制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太多的寻租空间,极有可能是触动此次改革的导火索。

    今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在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重磅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在立案查办11案11人中,发改委价格司共占5人,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徐进辉在介绍发改委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时直言,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发改系统权力本来就大,近年来新医改不断推进,基本药物目录等政策更扩大了药品定价权,还有进医保,进基本药物、具体药品升降价等方面,使得这些人事情更多、权力更大。”一位长期研究医改政策的专家说。

    部分医药界人士认为,价格司涉及的问题可能集中在进医保名单、药品单独定价以及价格审批过程中的违规操作等方面,而目前发改委酝酿的放开药价改革,目标明确指向定价权过大引发的寻租和腐败问题。

    腐败寻租导致了一些领域的药价虚高。一家不愿具名的药企负责人介绍,药品分三类:专利独家药品、专利非独家药品、非专利非独家药品,其中第三类的竞争最大。而在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的比值方面,第一类在5%以下,第二类20%以下,第三类在60%以下。“例如芦笋片,明明属于第三类。市场上这么高的价格就有问题。”

    来自基层医院的一位医生认为,药品价格高真正的症结在于定价部门。“近几年都在说一些物美价廉的中成药在市面上消失了,实际上我发现它们并没有真正‘消失’,而是改头换面,用所谓的‘升级版’,换汤不换药出现在市场上,价格升高了,原料是不变的。其中,谁来定价就有问题。”他说。

    近年来,医药界腐败案件频发,从基层医院科室到高层价格制定机构,腐败问题成为覆盖从药品定价、销售到治疗等全行业所有环节的“毒瘤”。多位医药界人士明确表示,以往的药品定价和监管方式,与当前市场经济体制和反腐形势需求已是格格不入、可以休矣,此次发改委拟启动大规模药价改革的各项举措相当及时、正确,是铲除药品定价寻租空间的“釜底抽薪”之举。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用于罕见病的药品,例如治疗麻风病的药“氨苯砜”由于发改委定价太低,曾经一度停产缺药。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大南药板块总监王文楚介绍,“由于以往定价较低,国家发改委意识到问题后同意调高价格,我们当时拿到了氨苯砜的生产批文。可是最后我们给全国所有有原料批文的厂致电,都没有原料。到了最后无可奈何地和发改委说,还是不能做。”

    廖新波告诉记者,市场竞争才能实现真实而合理的价格,但目前定价的基础是依靠厂家提供的成本单,而发改委价格司的工作人员多数不是专业人士,也无法到现场做充分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制定的价格很难符合市场真实状况,而同时也造就了腐败和寻租空间。

    长期观察医药经济八百方网上药店平台品牌负责人胡经理认为,“药价管制放开对医药行业来说很有意义,是尊重市场的行为。因为药价管制有几个弊端:片面强调低价会逼迫厂家在原材料方面节约成本,出现劣质药的可能性增加了。还有很多低价品种中标的,中一个死一个,低价药不生产买不到,最后消费者还得买高价的。”

    不止一家医疗企业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如今不少药品生产的成本价和招标价之间有着较大差异,企业生产廉价药的积极性不高,要么出现“降价死”,要么为降低成本而弄虚作假,甚至不得不向定价管理者进行非法的利益输送,假如放开药价真能顺利推行,那相当符合企业的正当利益诉求。

    长期关注医改问题的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肖俊告诉记者,在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刺激下,发改委此次准备全面放开药品,不再用价格管制药品市场,这一思路有助于推动药品市场健康发展,减少相关部门寻租机会,是一个非常正确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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