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职责三级整合完成在即
2014-12-03     □记者 高伟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广受关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当前进展顺利。按照计划,将在年底前完成省、市、县的三级职责整合。

    近日,中央编办批复同意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法律事务中心)。据悉,该机构将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国土部此前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已经有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在30个启动相关工作的省份中,河北、山东、江苏、山西、辽宁、陕西、青海、贵州、广西、重庆等11省已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

    事实上,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城市名单已经初步形成,多个城市被安排先行试点,明年有望全面推开。10月下旬,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到泸州市调研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王广华透露,国土部将把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市。

    2014年以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工作进展迅速。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确定用三年时间在中国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同月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5月,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国土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后,开始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6月,针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研究设计正式启动。

    与此同时,天津、河北、内蒙等十几个省市正在逐步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牵头单位、设立专门机构、多部门整合职责等消息。不动产统一登记也从中央层面开始向地方推进落实。

    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国土部方面的总体安排,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按照此时间表,2014年将基本完成不动产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最终于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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