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高速公路 无限期收费制度性后门
2014-12-03     □吴睿鸫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早在2011年6月,五部委即下发了《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通知》。时过三年,各地不少地方的“费坚强”,依然如故,“收并快乐着”。尤其令人不解的是,此前,各地延期﹑超期收费采取的办法是将原属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变更为经营性公路,而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变更属性后,地方就祭出“统贷统还”新招数,让超期服役的高速公路收费变得有章可循。

    目前,包括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均确立了“统贷统还”政策。所谓“统贷统还”,就是只要有一条路还没还清贷款,其他路不管还清、到期与否,都将继续收费。正是有了这项“土政策”,这些路就可以继续为地方“印纱”。以山东省为例,到“十三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达7180公里,初步测算,建设资金约需3700亿元,除了引入市场投资者,其余仍将纳入“统贷统还”范围,这不仅为高速公路的“无限期”收费留下一扇制度性后门,也让收费站增加了“不要脸收费”的底气。

    笔者觉得,要想让国内各地高速公路所谓“统贷统还”现原形,首先要架构公开收费公路信息公共平台。各种高速公路收费信息,可以在交通部网站建立专门网页披露,并通过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一目了然。

    同时,要引入社会监督和人大监督机制。根据以往经验,我们不能迷信各地职能部门的自觉性,譬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三公消费”,不是不公开,就是随便弄个宏观笼统数据,做做样子,来糊弄公众。不妨在交通部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为公众与网友提供必要举报平台,让普通老百姓监督信息公开;此外,对拒不公开收费公路账目的部门,要严厉问责。

    更重要的是,尽快清除地方“统贷统还”土政策。“统贷统还”明显与现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相悖,《条例》中的还清贷款后停止收费是指某一条路,而不是全部已建的,更不包括计划建的;再者,即便没有还清贷款,到期了也必须停收,惟有坚决堵住“无限期”收费的制度性后门,才能让超期服役的高速收费站,赶紧销声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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