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研:双成药业和国药星鲨产品价格混乱
双成药业针剂出厂价高出成本19倍,国药星鲨维D滴剂销售佣金占售价6成
2014-12-19     □记者 曾亮亮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部厦门专员办近日调研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时发现,国药控股子公司和双成药业主打药品在全国各地出厂价不一致、生产成本与出厂价间价格差太大。尤其是双成药业主要产品注射用胸腺法新在福建出厂价比成本价高19倍。

    财政部厦门专员办还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将高于正常出厂价格的部分,全部作为销售佣金支付给代理商用于药品推广。据悉,这次调研是根据财政部部署,厦门专员办结合开展的2014年医药行业会计监督联合联动检查行动。

    一位业内人士12月17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处方药进入医院前,都要经过各省政府主导的招投标,企业产品出厂价必须进行备案作为招投标的一个评分指标。因此,不少药企业为了维持高利润、为了应对物价部门的检查,都会以出厂价的名义开出一些接近各地中标价格的销售发票。

    “我们调查了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其主打药品——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24粒),为福建省第八批非基本药物中标药品,生产成本2.40元/盒。2013年出厂价格呈现较为明显的两极分布:84%的销售数量集中在低价区间(4.7元~7.3元),14%的销售数量集中在高价区间(21.2元~26.9元),高、低价差16元左右/盒。进一步分析显示:高价区间(21.2元~26.9元)的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24粒)中有70%集中销往福建省,剩余30%零星销往河北、广东、江西、湖南等其他10个省份。单就福建省来看,销量中98%的出厂价格位于前述的高价区间(21.2元~26.9元)。”财政部厦门专员办指出。

    此外,另外一家企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打产品——注射用胸腺法新(1.6mg,冻干) 生产成本4.7元,销往其它省份的出厂价为30~34元,销往福建省的出厂价格(不含税)为97元,高、低价差65元/盒。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所属核心企业,成立于2003年1月,由国药集团和上海复星高科共同出资组建。2009年9月在香港上市。截至2014年6月,公司总资产达1053亿元。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是其子公司。双成药业是以化学合成多肽药企,营销网络覆盖内地30多个省市自治区,合作医药商家超过600家、产品覆盖医院终端数量超过10000个。双成药业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791.71万元,同比下降13.58%。

    为什么出厂价与生产成本有如此差价?财政部厦门专员办发现,药品生产企业将高于正常出厂价格的部分,全部作为销售佣金支付给代理商用于药品推广。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2013年为高开出厂价格的维生素D滴剂(胶囊型,24粒)支付了销售佣金1584万元,平均每盒51.71元;以咨询费、销售折扣、实物样品等各种方式支付给各类代理商作为销售佣金,用于药品推广活动。经测算,销售佣金占零售价格(26.78元/盒,含税)的比重约为59%。

    双成药业2013年为高开价格销往福建省的注射用胸腺法新(1.6mg,冻干)支付销售佣金257万元,平均每盒66元,全部以市场推广劳务费的方式支付给了福建省的某销售代理(个人),用于药品推广活动。经测算,销售佣金占零售价格(120元,含税)的比重约为55%。

    财政部厦门专员办指出,延伸检查了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的一家代理商——厦门乐贝思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现公司内部按照药品零售价格的40%将营销推广费用包干给销售代表个人使用。

    《经济参考报》记者12月17日分别致电国药控股董秘马万军、双成药业董秘与于晓风,但电话一直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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