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部门签署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黑名单”制度将扩围至更多领域
当事人融资行为、经营活动和高消费均受限
2014-12-30     □记者 赵晶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老赖”不能乘飞机和奢侈消费已经广为人知,从现在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也将与“老赖”待遇相同,不仅不能乘飞机和其他奢侈消费,还会在其他十多个方面受到限制。国家发改委透露,这只是开始,今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黑名单”当事人,都会受到联合惩戒。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21个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18项联合惩戒措施。

    商务部研究院信用与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联合惩戒是加大失信成本的一个方式,在当下选取某个领域或者某个点会更有警示作用。当然,在警示的同时,仍然需要加快建立各部门信用共享,尤其是政府部门掌握公共信息共享。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是联合惩戒,守信激励的基础。

    据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介绍,联合惩戒措施的“黑名单”制度,或将扩围应用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

    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失信惩戒机制一直为社会所关注。根据发改委9月透露的时间表,今年12月底之前,各省(区、市)和具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都要出台一个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并争取早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部门规章。(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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