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过度解读央行387号文
2014-12-30     □项峥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有关央行调整各项存款口径的消息,引发了金融市场极大关注。根据央行387号文,从2015年起,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纳入各项存款统计口径,并计入准备金交存范围,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暂定为零,上述存款的利率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而定。

    有分析认为,此次存款口径调整将释放5万多亿元信贷增长空间,或导致银行监管套利。这种分析显然是对387号文的过度解读。笔者认为,本次各项存款口径调整其实是对金融市场现实的背书,存款口径调整释放信贷增长空间不宜高估,所谓引发监管套利的可能性也很小。

    存款类型多元化是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与深化的必然结果。伴随着金融市场规模的发展壮大,金融机构与交易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存款类型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证券交易结算类存放为适应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所作的特殊制度安排;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虽然是新名词,但与金融市场同业业务不无关系;SPV(特殊目的载体)是包括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在内各项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在银行体系的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则是金融机构主体多元化发展的结果;境外金融机构存放适应了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需要。这些新纳入各项存款口径范围的存款类型,均受到我国金融市场改革与创新的驱动。

    新纳入存款口径范围的存款本身属于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资金来源。证券交易结算类存放来源于一般性存款,当股民将储蓄存款转到证券公司资金交易账户时,储蓄存款转化为证券交易结算类存放;反之则相反。无论股民怎样操作,证券交易结算类存放均在银行体系,总量并无变化,只不过科目与统计存在差异。SPV(特殊目的载体)存放也是如此,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特殊目的载体承载的金融资产,最初也来源于企业与居民的一般性存款。不管特殊目的载体交易结构有多复杂或交易链条有多长,所有资金结算均在银行体系进行,并在银行体系沉淀为特殊类型存款。其他类型存款也是如此。因此,将这些存款类型纳入各项存款口径范围,是对当前金融市场存款类型多元化现实的背书。

    本次存款口径调整影响需理性认识。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属于银行体系的稳定性存款,并不代表其是单家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存款。当前我国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价格已完全市场化,余额波动频繁,大起大落。尽管存款口径调整可能会改善部分商业银行临近监管红线的存贷比状况,但受存款稳定性影响,释放信贷增长空间的效果仍不宜高估。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更适合满足流动性管理需要,而非大规模运用于企业或项目贷款,那样恐将会引发更大的期限错配问题。理论上商业银行可将一般性存款转化为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以规避存款准备金交存要求。但在实务中,除非商业银行放弃吸收一般性存款,而以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作为资金主要来源,这在现实世界里几无可能性。

    归根到底,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政策需要适应金融市场与改革的需要及时调整与完善。此次中央银行调整各项存款口径,是为金融市场发展现实进行背书,也为后续金融改革与发展、加强金融管理奠定坚实基础。而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往往是金融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交易的结果,存在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传染可能性,在存款口径调整后,期限管理难度将会明显增加,如何防范与化解其他金融市场突发流动性冲击与影响,将成为商业银行不得不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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