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下放部分项目用海预审权限
2015-01-09 来源:经济参考报

8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海洋局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要求,国家海洋局相应下放不属于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用海预审权,此批下放项目数额近20个。据了解,目前已明确下放11个项目用海核准权。未下放部分项目,仍处于初审或海域使用论证阶段。

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用海面积超过政府审批权限的,仍应按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用海。海域综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简政放权不等于放监管,在加强“放”的同时,还要完善如何“管”,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实现海域使用全过程监管。(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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