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飞人诉利佳薄荷水侵权
利佳制药反指对方批假洋牌外衣
2015-01-09     □记者 曾亮亮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被江西双飞人制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飞人制药)以雷同的商标注册15年后,法国利佳制药公司本以为改名换姓后的薄荷水产品能绕道顺利进入中国市场,但上市半年后即被告上了法庭。《经济参考报》记者1月8日获悉,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本定于1月8日开庭审理该纠纷,被突然告知延期开庭。

双飞人制药起诉利佳薄荷水的进口商、广东省总经销商广州医药有限公司以及广东省、江西省20家药店侵权,请求法院判令停止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300万元,并且停止生产、销售、收回利佳薄荷水。双飞人制药认为,法国利佳薄荷水使用的小瓶外包装侵犯了自己的立体商标,并且利佳薄荷水在推广、宣传、销售过程中,还屡屡侵犯自己的文字商标、影射、诋毁双飞人产品的品质及合法性,对消费者进行欺骗性宣传。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悉,法国利佳薄荷水成分为乙醇、水、辣薄荷油,双飞人爽水主要成分是食用级薄荷油、食用乙醇及纯化水。主要用于蚊虫叮咬、汤火灼伤、祛风救急、除菌除味等。唯一不同的是用法——利佳薄荷水可以食用,而双飞人爽水的用法上只标注涂抹。

面对这一起诉,法国利佳制药公司感到非常愤怒。

“利佳薄荷水与香港销售的注册商标为‘双飞人’的产品是同一产品,其于1838年在法国被研制出来,一直使用双天使手捧药品的图形。1999年,双飞人制药(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双飞人’商标,我们再也无法以‘双飞人’商标进入中国市场,延误了进入中国的时间。但出于庞大的中国市场需求,2012年法国利佳制药厂在中国改换了商标,完全抛弃了双天使手捧药品的图形,采用‘利佳’商标、以化妆品身份进入中国市场,并在中国经过审批获得了合法身份。”法国利佳制药有限公司代理商全球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伦洪楷1月4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指出,利佳薄荷水外包装基本是沿用了其在香港的包装,拥有自己的版权,不存在侵权的问题,更不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双飞人制药(中国) 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前身为双飞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双飞人爽水称是原法国“双飞人集团”授权中国大陆独家生产与销售一体的 江西双飞人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所生产,其功效品质及原辅料跟法国双飞人一致,也有化妆品的注册文号。该公司广州办事处工作人员1月4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该产品说明一切都是真实的。双飞人爽水采用食用级材料来制作,也获得了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

“江西某企业在产品标识宣称得到了法国双飞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而实情则大相径庭——这家公司蓄意成立在国外的公司,以获得假洋牌外衣。其所谓法国双飞人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曾经是在香港注册的空壳公司,但早已撤销,其产品生产地为江西。法国利佳制药厂与该企业并未有任何形式的合作与授权。”伦洪楷说,由于外包装酷似在香港销售的法国正品,名字也和香港正品相同,不少内地民众误以为是同一个产品,从而购买了外形极为相似且名字相同的类似产品。此后因质量纠纷而大量投诉至香港全球药业。在全球药业管理层看来,还原品牌真相,既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尊重,也是对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保护。

对于这些问题,上述双飞人制药公司人员表示不方便进行评述。不过,全球药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莫瑶江还透露,双飞人制药公司起诉程序中还存有管辖权问题、立案无证据、禁令证据不足等问题,未来可能反诉双飞人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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