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日起,成都对四类重大、疑难、复杂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将启动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执法”机制,第一时间留存环境犯罪证据,并加大环保执法的威慑力。
这四类案件类型包括:“涉及影响饮用水源安全、将危险废物或有毒有害等物质直接排入或倾倒至大气、水体等外环境的”、“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恶意阻挠、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或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或者暴力阻挠的”等。
近日,成都市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四大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联动执法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发生四类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时可以启动“联合执法”。
从事多年环保工作的成都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秦晓斌表示,新机制启动后,针对同一案件,成都市环保部门与公安机关将‘无缝联合’出动,公安机关的提前介入能有效地防止“证据灭失”,同时改变以往环保单独执法面临的执法尴尬。
此外,《意见》明确了审判机关的职责,即“应当及时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刑事、民事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审判或予以强制执行。”
为确保环境、公、检、法四部门工作的有序展开,成都市将建立“市及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四个部门将在每季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李倩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