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十条”将出台 或涉两万亿投资
将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
2015-03-23     □记者 杨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在年前获得国务院常委会通过,有望在下月出台。经过多轮修改的“水十条”将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铁腕治污将进入“新常态”。

上述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环保部将陆续出台配套措施、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即将出台的“水十条”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促进多元投资等。

“相比已经得到足够重视的空气污染问题,从长期危害性和治理难度等方面看,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问题更值得关注。”该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下一步环保部将全面落实“水十条”,源头治理将成为重点,特别是将着力对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共同治理,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等制度,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保护、治理和修复。“环境违法和环境执法方面启动强力问责机制,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 上述人士说。

在近期召开的两会中,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首次出现在报告中。报告提出,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江河湖海水污染、水污染源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

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水污染情况触目惊心。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约1.4亿人。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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