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渠道获悉,推迟多日的地方债发行近期将启动。值得注意的是,一万亿元额度的置换债发行,除了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外,还可能引入定向发行的方式,且定向发行的规模将超过公开发行,成为债券的主要发行方式。专家表示,若如此,将有效减少大规模地方债发行对市场流动性和利率的冲击。
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记者,比较可能的方案是,置换银行贷款的部分将定向发行给当初的贷款银行,所谓“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而置换信托、证券、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方式的部分,可能将主要采取公开向市场发行的方式。
一位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向记者确认了定向发债的消息,并透露“非银行贷款的债务也要先协商定向发行,实在不行再公开发行”。
根据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截至2013年6月,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共计10.88万亿元,其中银行贷款5.53万亿元,超过全部规模的50.8%。由于银行贷款债务就超过五成,这意味着去年十省市自发自还地方债的公开发行将不再是地方债置换的主要方式,定向发行将取而代之成为最主要的发行方式。
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赵全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定向发行不一定是私募发行,也可以是定向公募发行”,如果私募发行,利率肯定不会完全一致,同样质量的债券出现不同利率也有问题。(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