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部分电商在执行退货规定时不尽如人意
2015-05-22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无理由退货在新消法中有明确规定,除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四类商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消法自去年3·15实施以来,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但确实也有部分电商在履行此规定时不尽如人意,导致服务打了折扣,比如消费者在购买某商品时必须勾选同意该商品不退不换,否则将无法购买,这就是商家单方面设置的不平等条款。任何商家不得以影响二次销售、包装被扯掉、服装吊牌被剪掉等原因拒绝消费者退货。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郎丹柯则为消费者支了一招,消费者网购后可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通过截图等方式保留下来,一旦遭遇非法拒退的情况,可通过掌握的“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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