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煤炭整治风暴刮向全产业链
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
2015-06-04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6月3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煤矿安监局共同下发《关于落实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相关治理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促进市场供需平衡和煤炭行业脱困的六条措施,其中包括建立电煤合同执行与发电量奖惩挂钩制度,推进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

事实上,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多次约谈违法违规煤炭企业和相关省份部门负责人,并开展核查工作。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包括矿区、运输和下游电厂)全面打击,政策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但是这些措施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对煤炭市场的影响有限。

煤价连跌、煤炭企业大幅亏损,成为中国煤炭行业过去两三年的主要记忆。2015年以来,煤炭行业运行面临的困难更多,形势更加严峻。前两个月,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重点联系的90家大型企业亏损131亿元(去年同期实现利润112亿元),亏损面80%以上。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行业救市、减负政策“轮番上阵”,控产能成为重中之重。据有关部门测算,目前全国违法违规建设生产、超能力生产、不安全生产的产能达数亿吨,相当一部分产量已流入市场,如能对其进行限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煤炭供大于求的问题,进而改善煤炭行业困难局面。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上述三个部委对涉及违法违规建设的14个省区有关部门和17家煤炭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随后又开展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情况核查工作。

此次《通知》则进一步将运输、下游电厂等纳入核查体系,提出铁路、港航等运输企业对违法违规煤矿销售的煤炭,在运输受理和安排装车、装船时要予以慎重对待,使违法违规煤矿受到制约。

同时,要求各地经济运行部门加大对电煤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的核查力度,对《通知》下发后仍然采购使用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的发电企业,相应扣减当年发电量计划。2015年按使用违法违规煤矿煤炭数量对应的发电量1.2倍扣减计划;2016年起,按使用违法违规煤矿煤炭量的1.5倍折算。随着时间推移,加大扣减力度。而对发电企业与合法合规生产煤炭企业签订的量价齐全中长期合同,各地经济运行部门在差别电量计划安排上给予倾斜。

某电力集团负责人表示,《通知》提出的“违法违规煤矿煤炭”比较难定义,由于部分电厂是通过贸易商采购煤炭的,因此他们根本无法识别采购回来的煤炭是否是“违法违规煤矿煤炭”,监管部门也很难查到哪家电厂采购了“违法违规煤矿煤炭”。

此外,由于目前部分省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煤炭企业靠不断生产来还贷款,有的省区要求区内电厂和煤炭企业进行互保,不会轻易让煤矿停止生产,否则很多企业将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从现实出发,此类政策既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而且各地区矿方和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很难自觉关停违法违规的煤矿。基于目前国内煤炭市场产能过剩的情况较为严重,此次整治违法违规煤矿的政策对煤炭市场的影响将较为有限。”安迅思煤炭行业分析师邓舜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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