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级政府将推“收费清单”
逾万亿收费基金面临全面清理规范,清单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2015-06-09     □记者 方烨 赵婧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继“权力清单”之后,中央和省级政府将向社会公开“收费清单”。《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正在全国范围内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将于今年三季度由中央和省两级政府编制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每年一万多亿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将进一步走向透明化,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据悉,中央部门目前正对本部门、本系统、所属单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及举办企业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9月底前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的政策措施,编制并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费基金目录清单。

省级政府同时开展本地区收费基金清理规范工作,由省级政府公布取消、调整和规范本地区收费基金的政策措施,并于8月底前公布省级收费目录清单。

据悉,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行政管理收费、资源收费、证照收费、检验检测收费、考试收费、惩罚性收费等。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为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在特定行业和领域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全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209亿元。其中中央收入435亿元,地方收入5774亿元。2014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7883亿元。其中中央收入2319亿元,地方收入5564亿元。(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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