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明年进行
2015-06-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22日获悉,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通知》显示,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通知》提出,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方烨 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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