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报告再次提议建设四级政府
增扩省市区,撤销地级市建制
2015-07-20     □记者 方烨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18日发布《建设常态现代国家——中国改革报告2015》,连续第二年建议加大推进四级政府建设的力度。报告表示,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升政府的行政效率,可以有多种手段。例如,通过明确部门职责,减少人浮于事,减少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可提升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明细行政审批程序,可减少立项审批成本;减少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也可降低行政成本。但在诸多降低行政成本中,减少政府层级,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可能是影响最大,也是最持久的举措。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陈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政府层级多,人员多,行政成本自然就高,再加上政府花钱少有节制,因而导致行政成本持续升高。例如,目前大约是23个纳税人养活一个财政供养人员。这与改革开放初期的67:1和1995年的40:1相比,财政供养人员的比重攀升之快,是史无前例的。

“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层级只有三级,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基层政府。中国政府目前是五个层级。即中央、省市区、地市、县市区、乡镇和街道。中国五级政府削减到三级,短期不现实。削减一个层级,分四级设立,通过努力有实现的可能。”陈剑说,设立四级政府基本设想,一是全国设立5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就是说,在现有的31个省市区的基础上,再增扩20个左右的省市区。一些小省,例如海南、宁夏可保持不变,大省可划为两个省,例如四川、河南、山东、广东等,都可以一分为二。在省区市层级中,随着城市群的出现,应当增添直辖市数量,使直辖市总数达到10个以上。例如,深圳、大连、厦门、武汉都可升格为直辖市。

二是撤销地级市建制,现有的地级市保留区(县市)级建制。每个省区市直管40个县市区,省级行政机构的管辖数量最多不超过45个县区市。三是每个县区市政府管辖不超过50个居民委员会,以40个为宜。陈剑表示,城市的区和街道合并为居民委员会,现有的村镇两级也合并成居民委员会,使大量政府工作人员充实到基层,减少中间环节。

去年5月11日,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发布《第三轮改革——中国改革报告2014》。报告提出,中国目前企业赋税较高,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的行政成本偏高,这与政府的层级太多有关,建议压缩政府层级,从五级政府向四级政府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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