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时的美国政府奉行不干预的自由主义经济政策,美联储并没有在股市暴跌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仅仅靠喊话来稳定市场,而没有及时释放流动性,导致杠杆交易引发的抛售、银行的连锁倒闭等都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市场上的流动性也越来越匮乏。到1933年美国一共有 32 个州的银行全部倒闭或停业,美国的金融信贷几乎全面瘫痪。
股灾后,美国政府开始反思股市崩溃的原因,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稳定市场:
1)通过了著名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要求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业经营,避免股市崩溃直接冲击商业银行体系,进而导致连锁反应,因此在金融监管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2)美国政府放弃了原先不干预的政策,相继通过《1933证券法案》和《1934证券交易法案》,并成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构建了一整套证券监管体系。
二.1987美股崩盘
美国政府吸取了1929年危机中处理失当的教训,在10月19日道琼斯指数暴跌22.61%之后的第二天,美联储就在美股开盘前发表紧急声明,承诺向市场投放流动性,支持商业银行为股票交易商继续发放贷款。在美联储的保证下,各州主要商业银行马上宣布降低优惠利率,增加证券贷款,保证客户的资金需要。采取行动的不只有美联储,美国政府也向多家大公司提供资金以便回购股票。在股灾发生的一周内,约有 650 家公司宣布要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同时为了避免热钱流出,美国政府还与各主要国家协调汇率政策,干预外汇稳定美元汇率。在八十年代,程序化交易已经崭露头角,股价下跌时它所引发的恶性循环被认为是这次股灾的原因之一,为了切断衍生品市场和现货市场的连锁反应,10月20日中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相继暂停交易。
由于美国政府和美联储的及时有效的救市措施,1987年股灾并未演变成1929年那样的金融危机。
三.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
与1987年股灾时一样,美国政府在危机之始就参与救市,通过各种手段稳定市场情绪。例如美联储为贝尔斯登提供紧急资金、联邦政府接管两房、援助AIG等。同时,国会也通过救助计划,财政部和美联储根据这一法案相继救助花旗、通用和克莱斯莱等巨头。
在政府和监管层的积极救助下,市场恐慌情绪开始缓解,美股2009年3月起触底反弹。危机过后,美国再次对监管体制进行改革。政府先是公布了“沃尔克规则”,决定将自营业务从商业银行剥离。接着,国会通过《多德弗兰克法案》,这一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为严厉的金融监管法案。
四.1997-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香港
1997年,香港股市泡沫严重,国际大炒家开始狙击香港。香港政府转变以往“积极不干预”的政策,采取多种措施保卫港股和港币。一方面,香港政府和金管局直接进入股市,动用约 1200 亿港币外汇基金购买恒生指数成分股和股指期货,同时24家蓝筹、红筹上市公司也响应港府号召,在市场上回购股份。另一方面,香港政府进入汇市,用外汇基金买入港元,同时把买到的港元存到香港银行,使得机构投资者从银行借走的港元够得到补充,从而稳定汇率和利率。
在中央政府的果断支持下,港府的一系列救市措施效果显著,国际炒家铩羽而归,恒生指数也逐渐回升。
五.1989年日本股灾
1989年,日本政府收紧货币政策,抑制流动性,接着1990年海湾战争带来了石油危机,完全依赖石油进口的日本陷入恐慌,股价一路下跌。为了提振经济,日本的货币政策开始转向,再度宽松,连续降低利率,但效果并不明显。之后政府也采取了扩张性的财政政策,但没有十分强力的措施,日本经济和股市也得不到改善。直到1997年以后,受东南亚金融危机影响,日本金融系统接近崩溃,日本政府这才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成立金融监督厅,后通过了《金融再生法案》和《金融健全化法案》。到1998年政府才直接注资支持银行。救援计划公布后,日本股市的金融股强势上涨,效果远优于之前的财政、货币政策。
在股灾发生时,日本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当局态度不明朗,犹豫不决,并没有取得好的成效,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