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保证金管理亟待规范
2015-07-2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为出国旅游而上交数额不菲的“出境游保证金”,回国却发现钱没了……近段时间,随着暑期出游高峰来临,一些地方接连发生游客“出境游保证金”被扣、旅行社“失联”事件。

据悉,目前针对旅行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行为,尚没有明确细致的监管规定,致使游客在权益保障上困难重重。网民建议,必须通过法律法规对从事出境游的旅行社进行规范化管理,用制度的“笼子”管好游客的保证金,维护游客权益。

保证金存安全隐患

出境旅游保证金是国内旅行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已成为旅行社的普遍现象。

网民“静态晨思”称,在中国山水天津分社报名出境游需交纳每人5万元保证金,但7月14日被告知负责人携款潜逃了!目前受害者达数百名,金额达两千万。我们的钱被他们的人卷走,这是什么意思?

网民“刘伟”认为,不少旅行社的确在出境游保证金的收取和保存上存有严重资金安全漏洞。例如,在出境游保证金收取方式上,正规一点的旅行社会让游客将保证金打到公司账户;一些小型旅行社甚至出现导游、销售人员让游客把保证金直接打到自己私人账户上的行为。这笔钱根本无人监管,因此才会出现旅行社或者相关人员侵吞游客保证金的现象。

网民“王京涛”表示,目前我国有关旅游市场的法律法规对于出境保证金的收取范围、数额、方式、纠纷解决等均未涉及,也没有要求公民必须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存在监管空白。这使得处理此类纠纷更多依赖旅游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手段,只有严重涉及刑事犯罪的,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操作亟待规范化

对于出境游保证金收取乱象,网民“付光宇”建议,国家旅游相关部门宜从管理角度出台规范性文件,对从事出境游的旅行社进行规范化管理,用制度的“笼子”管好游客的保证金,尽最大可能维护游客权益,从而引导我国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法律界人士认为,以现金方式收取游客保证金已经过时,而且存在监管漏洞和资金安全风险。旅游行业可以采用非现金形式提供出境旅游担保,比如以“担保函”制度和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解决出境游保证金难题,实现“零保证金”出游。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报名出境游产品,在缴纳保证金之前,一定要多方咨询,并与旅行社就保证金归还金额、日期达成协定。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不能只图价格优惠而忽略对旅行社资质的审查,尽量选择正规的大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合同是否标准规范,约定的违约事项一定要仔细看。旅游维权是属地原则,要尽量选择本地旅行社。(记者 明航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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