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神州专车宣布于8月1日起举办名为“金色星期天,免费接送机”的活动,连续四个星期天给使用神州专车APP中接送机服务的用户减免100元车费。然而,这项“金色星期天”的让利活动还未上线就“夭折”了。
8月1日,“神州专车”北京地区负责人被北京市有关部门约谈,约谈指出,神州专车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租赁车辆配备驾驶员从事的经营活动以及承租人将租赁车辆转租的行为,违反《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在北京地区使用租赁汽车配备驾驶员开展的“金色星期天免费接送机”活动,将严重扰乱北京市正常运输市场秩序。
“此次约谈指出神州专车有两大‘问题’:一是其商业模式违法违规,二是‘金色星期天,免费接送机’将严重扰乱北京市正常运输市场秩序,这两个‘罪名’好像有点矛盾。关于神州专车的商业模式,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所说的违法违规,应该直接将公司关停;可是,政府主管部门只是让神州专车立即停止‘金色星期天,免费接送机’活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
据了解,神州专车采用“四方协议”模式是符合交通部对专车监管指导精神的,其车辆都是神州租车租赁车辆,专业的全职司机,没有一辆私家车。
今年1月8日,交通部表态称,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对满足运输市场高品质、多样化、差异化需求具有积极作用。当月28日,神州专车上线。
北京方面宣布是严格执法,企业认为按照国家监管精神发展。面对地方政府执法,一直按照交通部的精神来发展的企业怎么还违法了呢?专家表示,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一致。
“监管部门的态度不一,让被监管者产生了极大的困惑。”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副研究员刘金瑞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租赁车不允许给承租人配备驾驶员”,已不符合2015年1月1日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发展“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精神,作为部门规章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作为地方政府规章的《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但是目前二者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这不利于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亟待国家立法对互联网专车服务作出统一的规制。
刘金瑞表示,当前应直面互联网专车这一新型业态的法律真空,积极思考如何将互联网专车纳入法治轨道,在法治框架内设计监管制度,才能真正保护互联网专车这一商业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