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启幕
首批“农地”八月底入市开拍
拍卖所得利益分配尚存难题
2015-08-06     □记者 高伟 林远 实习生 付娆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村“三块地”改革试点中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即将迈出实质性步伐。《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已被授权为国家级改革试点的33个县(市、区)中的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于本月底入市开拍。

今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其中,北京市大兴区、重庆市大足区等试点区域的改革方向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记者了解到,这几个试点区中的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将于8月底入市开拍。不过,目前还没有任何试点正式公布相关改革方案,各个试点区对当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也三缄其口。

实际上,对于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本原则,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就有所表述。《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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