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批复上海等九城市为内贸流通改革试点
一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助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
2015-08-07     □记者 孙韶华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6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同时公布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

试点方案还提出了试点的四大主要任务,其中,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被列首位。具体举措包括支持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相互融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强商贸物流网络建设;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建设;推动建立内外贸统一的管理方式、结算方式和标准体系等。

此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等也被列入试点主要任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方面,试点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的长效机制,促进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和企业公平竞争”,“适时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等。

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经济系主任、商务部内贸专家洪涛表示,这次内贸流通领域试点的范围更广泛,涉及流通管理体制、商品流通范围、国内与国际贸易、线上与线下、城乡流通等在内的多个统一。从试点城市的选取来看,既有上海这个超大城市,也有南京等大型城市,还有黄石、义乌这样的小城市,这些城市既有内陆也有沿海,既有内贸也有外贸,还涵盖了商品集散中心、自贸区、城乡一体化综合试点的所在地,非常有代表性,可以产生很强的示范效益。

“这次试点是呼应新时期下内贸流通加快改革的需要,其目的,就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全国统一市场的建立。”洪涛表示,近些年国内市场发展速度一直很快,然而在内贸流通领域却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条块分割和地方封锁,多年来国内市场无法统一,也就无法形成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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