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3·15
2015-08-0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微软Surface售后服务 被指违反三包规定

“年度物品”、“年度电脑”、“年度25项最佳发明之一”,微软最新平板电脑Surface Pro3自推出以来载誉满满。Surface系列产品自第一代上市以来便以可触屏、分离式键盘等特点而备受消费者欢迎。但与此同时,Surface系列产品的售后服务却不断遭受消费者控诉。

近日,有消费者指出,微软已经停止对第一代Surface产品(以下简称“Surface一代”)提供售后维修服务,距离其上市刚刚两年多时间。无独有偶,还有消费者指出,第二代Surface产品(以下简称“Surface二代”)的售后维修价格超过了产品自身价格。

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微软中国售后维修客服后,上述情况得到基本证实。对于是否为Surface一代提供维修服务,微软客服答复记者称:未过包修期的还可以享受维修服务,如果超过保修期限,即使付费也不再提供维修服务。

关于Surface二代的售后维修费用问题,微软客服则回复称:目前针对Surface二代,无论什么部件损坏,保修期过后均按照统一价格收取维修费用,其中Surface 2收费为3042元,Surface Pro 2收费为4563元。

记者在多家销售Surface产品的网店比价发现,目前Surface 2不同型号、内存的售价基本在2800元以上不等,而Surface Pro 2的售价基本在3800元以上不等。这意味着,Surface二代产品中确实存在维修价格超过新机价格的情况。

据悉,目前微软平板电脑surface系列一共推出了三代产品,分别是第一代产品surface RT、Surface Pro,第二代产品Surface 2、Surface Pro 2,第三代产品Surface 3、Surface Pro3。

上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已经不是Surface平板电脑第一次因为售后服务问题而被人诟病了。早在2012年年底Surface一代上市不久,中央人民广播中国之声频道便曝光了微软在Surface Pro保修政策上存在的问题。据称,Surface主机及主要部件包修期限均为一年时间,未达到我国对微型电脑所要求的“主机一年,主要部件两年”的包修期限规定。

在这一指控出来后,微软公司马上启动了公关程序,它通过公关公司发布邮件声明表示:微软Surface全系列产品均可享受两年的包修期限。

这是Surface一代在国内第一次“惹祸”。

2013年10月份,第二代Surface上市后,微软宣布停售第一代Surface Pro,此时距离第一代Surface Pro上市刚刚6个月时间。停售原因据说与Surface Pro销售不佳有关。

如今,过了保修期之后的Surface一代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也跟着停止了。

对于这么做的原因,微软售后客服给出的答复是,第一代Surface的维修所需的零件稀缺,无法进行维修。

洗衣邦白羽绒服洗成蓝灰色

今年4月初,冯女士将一件白色短款羽绒服送洗。几天后衣服被送回时,冯女士大吃一惊,“这还是我的衣服吗?”原来,这件全白色的羽绒服,如今领子下部和两侧部分已变成蓝灰色,和下半部分的白色部分形成鲜明对比。

冯女士讲述,当时她立即致电洗衣邦客服,客服人员称,衣服进厂时都有照片,只要将衣服送回,对比一下就能判定责任。然而,当衣服拿回后,冯女士又得到客服答复,称当时该衣服并没留存进厂照片,无法判定是洗染事故。

虽然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但洗衣邦方面表示,愿意为冯女士重洗一次。十几天后,衣服返洗完毕,送回验收时,冯女士发现还是老样子,只是蓝灰色部分稍稍浅了一点,“这衣服我今年元旦在老家买的,花了700多元,总共穿了两三次,洗成这样,还怎么穿出去?”

冯女士联系洗衣邦协商解决方案,但洗衣邦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近日,北京晨报记者致电洗衣邦。客服人员回电称,因为此前负责冯女士投诉的人员离职等原因,此事才拖了这么久,但洗衣邦一直在跟冯女士积极解决中。

冯女士透露,在一次次沟通中,她已心力交瘁,7月中旬洗衣邦提出给500元赔偿了事的方案,她就答应了,但7月21日给对方发送卡号后,一直没收到赔偿款。对此,洗衣邦客户表示,公司赔偿需要走流程,最多需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最晚下周一赔偿款就会到。”

永辉超市售过期芝麻酥被判十倍赔偿

2013年11月25日,沈先生在永辉超市金沟河店购买了价值108.19元的11盒“芝麻酥”。沈先生表示,这些食品是用来馈赠亲友的。他和亲友一起食用时发现芝麻酥口感怪异,且看上去已经发黑。之后他发现,这些芝麻酥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3月1日,保质期为6个月,购买时已经过期2个多月。同年12月3日,沈先生向海淀区食药局举报。2014年3月25日,海淀区食药局对门店罚款2000元。

之后,沈先生将永辉超市及金沟河门店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返还货款108.19元并作出十倍赔偿1081.9元,同时赔偿误工费、打印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8809.91元。

法庭上,永辉超市及金沟河门店均不同意沈先生的诉讼请求。被告辩称,超市销售的食品没有过期,只不过是销售人员疏忽,“标签打印错误”。按照被告的说法,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虽然看上去是“过了一个夏天”,但如果真的是那样,食品会发粘,“由此可以得出产品是标签错误”。

《法制晚报》记者日前了解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食品已经过期,根据食品安全法判决超市一方应退还货款,同时对沈先生作出十倍赔偿。

(以上消息摘自《法治周末》、《北京晨报》、《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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