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点农村金融改革
农房险等涉农保险创新系数落地
2015-08-28     □记者 李唐宁 林远 胡旭 实习生 付娆 北京 成都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全国唯一一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在成都落地,根据方案,将开展涉农保险服务创新,包括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开展地震等巨灾保险和生猪、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此外,将建立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等。

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成都落地

一行三会和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日前发文,全国唯一一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在成都落地,其中创新涉农保险服务是试点的一项重要任务。

这份名为《成都市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文件提出,将在成都市开展涉农保险服务创新,内容包括: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鼓励农业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开展地震等巨灾保险和生猪、蔬菜等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支持将涉农保险投保情况作为授信要素,拓宽涉农保单质押范围。积极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试点。建立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和救助机制等。

巨灾保险:“政府+市场”分担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近年来受地震等灾害影响比较严重的省份,四川省在今年宣布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省份,并已在成都开展农房险试点作为先行探索,试点采用政府主导、商业运作、自主自愿、共同负担的模式。

据了解,该险种最大的特点是有财政资金的参与,责任范围便涵盖了地震巨灾风险及暴雨、洪水、火灾等15种一般风险,费率由0.03%至0.25%不等,对应每平方米保险金额最低70元,最高600元,户均保额3万至5万元,而保费分摊采用市级财政70%,县级财政10%,农户自缴20%。

而理赔时,成都农房地震保险按照“政府+市场”模式多层次分担风险,赔付小于或等于保费的1.5倍时,由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超出1.5倍但不足2.5倍的赔付,则由保险公司和成都市财政各承担50%。不过,该保险在四川启动当年的投保率并不理想,各试点区县最高只有30%

我国是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但长期以来,巨灾救助主要是靠紧急财政拨款。2014年8月的保险业新“国十条”提出,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近年来,农房保险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的作用得到不断体现和提升。民政部数据显示,2014年,农房保险保费收入6.99亿元,累计为7200万间农房提供近9400亿元风险保障。

从全国范围看,广东、河北、重庆等地巨灾保险试点都在推进中。8月20日,全国首个地震保险专项试点在云南大理启动。大理州政府与诚泰财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大地财险、中华联合、中再产险6家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协议。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落地

除了对巨灾险的探索,成都市在此前也分别就多种农业相关产品的价格开展过价格保险试点。

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是以农产品价格为保险对象,以“农产品价格指数”为赔付依据的一种新型农业保险产品,是对因价格大幅下滑,低于既定价格或约定价格造成的损失,给予农户经济赔偿的一种保险制度安排。

以生猪价格保险为例,早在两年前,成都市彭州和龙泉驿两个地区就率先开展过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的试点工作。目前,已有安盟保险公司、人保财险等3家保险公司在4个区(市)县开展。据了解,当市场价格低于保险约定价格时,养殖户将获得赔付,而反映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是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设计中的关键因素。

“所谓猪粮比,通俗地说就是卖一斤生猪可以买几斤玉米。”有专家告诉记者,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工作的原理是,若猪粮比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猪粮比”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这样既减少了价格波动风险的风险,又满足了农户需求。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试点地区的农户很快就尝到了价格指数保险的“甜头”,有保户在投保后第一个月就获得了赔付。除此之外,成都市正在酝酿水稻价格指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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