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股权和债权融资
2015-09-10     □记者 连振祥 兰州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财政资金将不再是甘肃棚户区改造的唯一资金来源,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外,从8月起,甘肃开始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股权和债权进行融资。

为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股权和债权融资,甘肃省政府确定,将依法完善债券制度,对原棚户区改造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市场化改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服务,原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制后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不纳入政府债务。甘肃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有限责任,不对原融资平台公司提供担保。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数据显示,目前,甘肃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46.35万户,其中2015年到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改造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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