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实际用水量超过限额时单位水价会增加,目前来看超额部分的价格在1.58元/亩地左右。
“换言之,改革后的水价比起原来是翻倍了。”有基层人士分析表示,但是这不代表农民要付出更多的代价,甚至相当一部分的农民还减少了水费支出,因为市区两级财政对没有超过限额的用水户还提供补贴,以鼓励农民节水。据了解,目前财政向房山区11个试点村提供了100万元的补贴资金,用水户没有超过限额的,每节约1立方水按照一元钱的标准进行补贴。
于占成表示,通过上述阶梯价格和补贴机制,调动了群众节水的积极性,虽然目前试点时间较短还没有统计水价改革对节水产生的具体影响,但房山区已经确定了明年开始整区推广这项改革,要用三年时间逐村建立农业用水“统收费、节有奖”的制度,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对制度建设情况逐村进行验收。
记者在河北省一些地下水超采比较严重的地区采访发现,目前部分地区也在积极采用农业阶梯水价机制控制用水量,各地在方向一致的政策下,具体措施因地制宜,配合不同的工程模式。
河北省海兴县是一个典型的传统农业县,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玉米、高粱,该县地表水资源比较匮乏,所以长期开采深层水为农业灌溉。2014年以来,该县投入了逾8000万元资金对地下水超采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提高农业节水技术、建立扬水站引用外来水等方式实现水源从地下到地上的转变。而为了配合这些投入,当地政府也决定改革水价调节机制,希望通过价格杠杆促使农业灌溉节约用水。
据海兴县副县长段勇介绍,该县于今年4月份开始实施农业阶梯水价改革,将地表水供水价格分为水权内、定额内和超定额三档水价,具体价格分别为0.35元/立方米、0.64元/立方米,和0.84元/立方米,深层地下水供水价格定为0.95元/立方米。海兴县高湾镇东南村村民霍广雨介绍,实施农业水价改革前农业灌溉的水费为每亩70至80元,比现在贵了一倍多不说,关键是地下水有时还采不出来,水质也不达标,所以村民们非常支持这项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海兴县在实施农业水价改革之前,还建立了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通过发放水权证、使用证将县域内可持续使用的水量分配给用水单位和个人,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邯郸市成安县,该县将农业用水按耕地面积确权到各用水户,做到水随地走,分水到户。而这样做的目的,据段勇介绍,是为未来进行水权交易打下基础。据了解,目前河北省已完成接近三分之一的水权确权,在实行价格改革的地区,都在积极准备建立水权交易市场,用水户可以将定额内省下来的水权交易出去,以增加财产性收入,也能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