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域主义浪潮与中国战略选择
2015-10-16     □梁国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TPP谈判近日取得突破并最终达成协议并不令人意外。今年5、6月间,贸易促进授权在美国参众两院分别获得通过,完成谈判的主要障碍就已排除。在亚特兰大部长级会议的最后冲击阶段,各方在农产品、汽车和制药业等领域的分歧只是战术性、技术性问题,已不足以撼动尽快达成TPP的战略性、政治性决定。

对TPP的全球影响及其可能对中国带来的冲击不能孤立地看,而要与金融危机后全球贸易体系面临的大变局结合起来分析。实际上,TPP是几个“世纪贸易协定”之一,其他的还包括美国和欧盟间的TTIP以及涵盖东盟+6的RCEP等。另外,服务贸易协定(TiSA)现有23个谈判方,覆盖了全球70%左右的服务贸易——在关乎全球化未来的关键领域,这个游离于WTO进程外的诸边协定正悄然塑造着一套新规则。

此次TPP率先达成协定,成为全球贸易体系变革大潮中涌起的第一浪,也意味着“新区域主义”崛起势头的确立。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含义,笔者在此用它表示全球金融危机后重大自贸协定出现的新现象,并与传统的“区域主义”相区别。后者以90年代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为标志,东盟则是发展中国家区域一体化的代表。

“新区域主义”承袭了上世纪区域一体化趋势,但又展现出完全不同的特征。首先是“大”:几个“世纪贸易协定”涵盖地理范围广大,涉及经济领域全面,一旦实施将对全球经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其次是“新”:TPP和TTIP在市场准入之外又涉及知识产权、原产地规则、竞争政策、劳工和环境问题等领域,还试图涵盖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等所谓“21世纪经贸议题”,将引领国际经贸新规则的制定。再次是“强”:新的大型贸易协定展现了抛开多边进程“大干快上”的势头,并呈现出选择性、排他性的倾向。

“新区域主义”的强势崛起与经济、贸易领域的全球因素有关,更与美国的战略选择密不可分。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急需通过推动自由贸易促进就业和复苏。面对多哈回合困局,它决定在区域、双边和诸边层面谋取突破。通过TPP和TTIP并举的“两洋战略”,区域自贸安排不再局限于一个特定地区,而是跨越大洋伸展到空前的地域范围;同时,合作对象的选择又体现了一定的地缘政治考量。显然,“大手笔”已经下笔,“大棋局”还在布局。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世界经济治理结构正在重构。在发展融资、货币体系等领域,积极的增量改革正在发生,中国也经历着从接受规则到制定规则的角色转变。然而,在贸易体制方面,美国努力引导并主导了正在发生的变革。很明显,国际经济领域的合纵连横意味着“地缘经济”竞争的升温。

对中国而言,“新区域主义”浪潮正在从制度层面重塑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现在,在推动自由贸易和投资方面以WTO为核心的多边体系只是“存量”,“增量”变革及相关经济利益则是在多边层面之外。这就意味着,对中国而言没有像当年入世那样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必须一个协定、一个协定地寻求突破。在自贸新战略指引下,中国已经与东盟、瑞、韩、澳等重要经济体签订了自贸协定。未来与美国、欧盟等主要发达经济体的谈判亟待破局;在启动自贸协定可行性研究之外,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可望成为突破口。

如果说标准之争是企业间产业竞争的高端,那么规则之争则是国家间经济竞争的高端。面对国际经贸领域正在形成的新规则,中国发现其中有的对完善自身发展模式有所帮助,有的则与其既定发展路径存在矛盾,这是国际贸易体制新现实带来的一个新问题。无论如何,广泛参与、积极介入将有利于中国在发展模式调整和路径选择上寻求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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