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辉集团发行35亿元公司债
2015-10-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今年以来,一系列政策为上市房企在境内资本市场融资打开了窗口。境内公司债这一灵活程度较高的融资方式,开始成为房企开辟的资金通渠。

旭辉集团(00884.HK)16日公告显示,该公司已发行基础规模为20亿元、5年期限、附3年末投资者回售权的公司债,并于13日共获得近50家机构3.5倍的认购。在行使超额认购权后,旭辉集团以4.95%的利率,发行35亿元公司债。

公告同时显示,旭辉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资金将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一般运营资金,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降低融资成本。

今年1月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发行人主体的范围从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拓展到了全部公司制企业,包括未上市公司。

旭辉集团总裁林峰表示,政策的破冰,是旭辉作为香港上市房企在融资方式上得以“出口转内销”的重要前提。此次境内债的发行将使旭辉打通境内外的融资渠道,调整和进一步改善其债务结构,且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旭辉集团2015年中期财报显示,今年上半年,旭辉境内信托及其他非银行贷款比重降低至3%,而境外无抵押债务比重增加至52%,长短期借款比重进一步优化。(郑钧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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