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浙江各地基层调研时发现,城乡统筹是一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性工程,也是一个改革的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在推进统筹时要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科学筹划,分步实施,努力做到“蹄疾而步稳”。
浙江各地基层干部结合工作实践反映,推进城乡统筹,必须要把握改革的“火候”,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也要考虑到可行性,使改革真正落到实处,行之有效。
首先,应做好深入了解、应对农民情感、心理需求、风俗习惯等“功课”,使改革真正尊重农民意愿,而非凭政府部门主观意愿“逼农民离土”、“赶农民上楼”。
义乌市是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在一些试点城郊村,农民可以按1:5的比例,用自己的宅基地置换城区新住宅。义乌稠江街道下沿塘村村民吴承丁5口人分到5套房以及350平方米的厂房。以当地每平方米8000元的房价算,吴承丁5套房价值400多万,但他也要为此支付200多万的成本价。这个村大多数农民象吴承丁一样在算了一笔账后,还是愿意签约置换。但也有一部分人就是不愿意做这“大赚一笔的生意”。
“结婚二十多年来,我家建了四次才建起现在这四层楼房,凭什么说拆就要让我拆掉!我不要住新楼,也不想发财!”下沿塘村村民何银芳到目前还没有签约,对记者说起这事,她情绪激动。
针对何银芳式不积极响应的村民,新社区集聚建设办常务副主任杨钟坚说,改革中老百姓的各种需求必须充分了解和尊重,有的工作暂时做不通的,必须先缓一缓。让前期置换入住的农民拿到商品房、入市交易后,获利了,“大势”改变了,慢慢的他们的心思意念也会转变。
其次,在城乡统筹政策推进过程中,分步骤、梯度推进势必会造成农民内部利益新的不平衡。因此,在这些改革进度较缓的地区,政府往往采取先完善当地的公共配套服务,以达到平衡利益的目的。一些地区就从农民的饮用水、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城乡商贸流通体系等公共服务一体化入手,适当优先、倾斜以平衡好远郊区和山区农民的基本利益,避免他们因为对比心理失衡而产生群体性不满情绪。
再次,城乡统筹改革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支出能力和改革整体氛围等密不可分,如果得不到这些关键因素支撑,改革势必难以推进。如财政投入的蛋糕只有那么大,当向“三农”显性倾斜后,势必造成其他方面的投入紧张。据侯海明介绍,德清2014年地方财政收入33个亿,除去二十七八亿正常的事业经费外,剩余的经费大多投入户籍制度改革的配套。
嘉兴是全国城乡收入比最低的地级市之一,嘉兴市农办俞小琳认为:“一方面是资源要素大量投向农村后,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则是机关公务员十年来基本不涨工资的影响。公务员不涨工资是领导铁了决心要反哺农村,但这样的做法不见得在任何地方都能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