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低价游”切忌重罚轻管
2015-10-28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旅游局近日明确表示,游客在知情情况下参与“不合理低价游”将受到处理,非法“不合理低价游”的买卖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正在研究相关处理办法。这一表态引发网民热议。有网民指出,肃清“低价游”乱象,关键在于细化相关法规,加强监管,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连坐”效果存疑

不少网民对国家旅游局整顿“低价游”表示支持。网民“于子茹”指出,“不合理的低价游”的存在,是旅行社恶意竞争和消费者纵容共同造成的。旅游局将整治游客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不但惩治旅行社,同样也“处理”消费者,这样才能真正从根本上遏制“打不死”的不合理旅游乱象。

但也有一些网民提出质疑。“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自身在遭到不合理待遇的同时还要接受处罚,的确有点冤。因为追求经济实惠是消费者的本性使然,而且对于提出的不合理低价的界限消费者也无法判断。因此,将靶子落在消费者身上不是不可以,只是还需制度的细化完善。”网民“薛建勇”说。

市场监管亟待完善

网民表示,旅游主管部门有必要针对旅行社出重拳,加强行业监管,整肃旅游市场乱象。

“应该从介入旅游行业的门槛着手,大旅行社下挂的分社太多,形成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网民“EnriqueRJ”说。

网民“薛建勇”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在监管职责上要多下功夫,而不只是简单地扩大处罚范围。一是制度保障,制定标准;二是做好宣传,合理引导;三是严格执法,大力整治。其次,民众要理性看待低价游,不能盲目贪图便宜,根据市场口碑和知名度选择旅行社,而不是只看价格,培养自己成熟的消费心理。(记者 廖冰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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