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报告指出,通过扩大消费信贷缓解流动性约束,有助于改善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刺激消费需求。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特别是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消费金融必将逐步成为稳定经济增长速度的新引擎。
消费金融市场正在迅速扩容。2013年,银监会新增12个消费金融试点城市,试点范围扩大至16个;2015年6月,国务院决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范围由16个扩大至全国。捷信中国CEO伊戈尔·普柴洛夫斯基表示,中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市场,现在有很多不同种类的公司进入到消费金融市场中,有些公司会和零售商紧密合作,比如苏宁;有些公司会和某个市场进行紧密合作。
报告指出,受到银监会监管的消费金融公司盈利能力均能够达到金融行业平均水平。报告还称,中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的监管历来以严格著称,在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时候,出于严格防范金融风险的考虑,监管层更倾向于国有商业银行出资设立金融消费公司,这显然是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做出的政策选择。然而,让商业银行自己开办与原有业务相竞争的业务,难免会出现激励问题。此外,由国有资本配置消费金融领域也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监管层对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厂商,应该重点关注其规范度和普惠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