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一个关键性内容:为了实现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十三五”时期,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平均增长速度需保持在6.5%以上。这意味着,未来一段时期,我们会将稳增长放置于突出位置。这是全球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下,党中央首次明确提出GDP增速的具体数值。其战略指引意义非同一般。
作为宏观调控第一层面的财政政策,理应尽快明确导向,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行动,助力保增长、调结构。
积极财政政策在增收困难和增支刚性中前行
2015预算年度,积极的财政政策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赤字率扩大到2.3%,进一步稳定公共支出增速,实施有利于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的税制改革,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等具体部署被一一推进。
从收入看,全国公共财政收入月度同比增速只在6月和7月分别为13.92%和12.54%,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其余月份月均同比增速没能超过7%。可以说,传统意义上那种依靠增收进而增支的通道,在今年并不顺畅。然而,财政收入超预期的困难,并没有令积极财政政策退缩。从支出看,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同比增速只在1月有所减缓,其余月份月均同比增速超过20%,两倍于同期收入增速。将这两组数据与本年度前三季度6.9%的经济增速放在一起,更能发现积极财政政策对保增长的作用。减收和增支两大推手,无疑将财政政策在经济困难期的逆周期调节功能,充分发挥了出来。
新目标让财政政策可有更大作为
如果说短期内的保增长需要有特殊的政策刺激,那么未来五年,保持年均GDP增速6.5%以上,则有待长远打算。财政政策可以更加积极,也可以有更大作为。
首先,中国经济迈向中高速增长和中高端发展,为财政政策顺势而为提供了条件。一般而言,在没有具体政策目标情况下,财政收支活动与经济发展水平会大致同步,但此类情形极少发生。自凯恩斯起,市场经济不再容易失控,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财政政策在稳定经济增长、熨平经济周期之中发挥的矫正作用。虽然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正在用数量化的货币政策代替财政政策,但这种选择往往出于本国财政灵活性降低及债务可持续性压力,而非财政政策本身无效。如果将政府所有收入、支出和资产纳入大财政框架分析,那么中国财政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显然在同等量级的经济体中属于稳健甚至有力的那一类。
其次,现代财税体制建立的过程,也是发挥财政稳增长、调结构支撑作用的过程。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体制机制的现代化。税制方面,“营改增”大幕已步入尾声,环境税改革则接踵而至,研究中的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改革,更是备受关注。支出领域,自从2008年扩大内需战略实施后,财政民生支出呈现刚性增长。当我们发现,自2010年以后,消费取代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有力的“马车”时,不能忽略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在其中起到的显著作用。
此外,财政体制改革步伐从未停歇。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地方性政府债务的审计及清偿、各类财政库底资金的盘活等等,既是基于现代财政制度体系标准的建设,也是为了更好地培育财政政策,支撑经济中高速发展的实质性举措。
积极财政政策有更新含义政策层面仍在不断优化
作为经济总量世界第二的经济体,财政政策更应凸显大国财政的特征。“十三五”期间,要保持GDP年均增速6.5%以上,主要的宏观调控手段需要自我更新,更需要彼此配合。
第一,发挥财政自稳定器的功能,尽可能维持税收中性和公共支出的福利特征。与前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具有的生产性特征不同,如今的积极财政政策正从“台前”转向“幕后”。间接带动而非直接拉动——既最大可能地发挥了有限财政资金效力,又避免了财政活动对正常经济运行的影响。
第二,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审视积极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数量化联动。今年以来利率和汇率政策的频繁调整,对地方政府债务以及主要税种的影响显而易见。积极财政政策的成本与约束,不同以往。未来数年,货币与金融环境的变动只会加快,加强对收入与支出增速预测以及各级财政可持续性的管控十分重要。此外,我国庞大的国有资产,在本轮世界主要货币重新定价过程中所受影响亦需要重视。毕竟,“大财政”下,国有资产收益及保值增值,是巩固财政实力和能力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三,将财税改革支撑经济增长发挥到“十三五”,乃至更远的未来。建立真正意义的财产税和科学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已经历多年探索。从间接税税制,走向间接税与直接税彼此平衡的税制结构,依然不那么容易。这仅仅是诸多财税改革,攻坚克难的缩影。相比较保增长任务,财税改革本身的艰巨性一点都不小。目前的基本共识是财税改革依然“在路上”。先前改革者们的进展,正激励后辈完善“94税改”,并为构筑更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财税制度而努力。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