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加码 燃煤电厂改造时间表明确
信贷融资等政策激励加大,“十三五”市场规模超千亿
2015-12-03     □记者 王璐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日益严峻的治霾压力下,国家进一步加码煤炭清洁利用,并明确时间表。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2020年前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大幅降低发电煤耗和污染排放,而且中央地方将加大优惠信贷融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省份适度倾斜。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可达到并优于天然气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随着国家对于燃煤机组环保要求加大,将形成一个规模超过千亿的改造市场,华西能源、国电清新等脱硫脱硝设备供应及运营商有望因此受益。

近日,华北、黄淮地区多地发布霾橙色预警。多项研究表明,原煤污染和工业排放是雾霾重要元凶之一。而在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电力生产以火电为主的格局将长期存在,中国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兑现减排承诺,煤炭的清洁化利用成为关键问题。

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2020年前将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大政策激励,中央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加大优惠信贷融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省份适度倾斜。

所谓的超低排放,普遍认为是为减少燃煤电厂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比排放标准中对一般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更严要求下的污染治理后排放的简称。根据业内人士的相关测算,实施燃煤机组超低排放增加的发电成本约为0.02元/千瓦时,增加发电成本后的煤电度电成本不超过0.5元,仍低于天然气发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成本。因而相比较而言,对燃煤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在经济上是划算的,这也是目前燃煤发电清洁化的“高性价比”选择。

事实上,去年以来,涉及火电企业“超低排放”的政策便逐次落地。7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9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由三部委联合印发,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而且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到2020年前力争完成改造机组容量1.5亿千瓦以上。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之后山东、山西、河北等省份也陆续出台了地方版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有的省还提出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火电排放要求日趋严格的大背景下,煤电企业出于谋求自身生存,以及获得新项目审批等种种内在需要的驱动,也已经开始纷纷试水超低排放改造。

据招商证券测算,若按除尘改造50万/千瓦、脱硫改造120万/千瓦、“低氮燃烧+SCR”脱硝改造100万/千瓦单位投资估算,实现“到2020年完成1.5亿千瓦机组的改造”的原目标将带来除尘75亿元、脱硫180亿元、脱硝150亿元,累计405亿元的改造市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20年前将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意味着改造市场规模将大幅扩容。

浙商证券预测称,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将达到全面高峰。我国煤电装机容量在“十三五”将达到10-11亿千瓦,扣除落后关停的燃煤机组以及近年新增的机组,对应的改造市场规模将超过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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