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驻董事会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就亚投行的发展战略、贷款政策和标准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在贷款审批上赋予高级别官员更多放贷权力,以提高决策效率,同时保留董事会的否决权。
再次,亚投行应当做到项目招标不排他,向任何国家和企业开放。亚投行的项目向所有国家和企业都开放,从业务本身出发,不采取排他性质,这意味着想要参与投标的国家只要保证技术优先,价格合理,都具有投标的机会。
第四,多管齐下应对不同类别的风险。对于经济金融类的风险,亚投行应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积极借鉴和学习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基础设施投资的经验和做法。与此同时,应当在全球范围内招贤纳士,特别是吸引在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跨国法律事务、国际资本运作、国际事务协调等诸多领域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端人才,从而充分把控项目投资风险。
第五,创造性地探索引入私人部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入私人部门投资不仅能够扩大可利用资金的规模,而且私人部门对项目审查和投资回报更为敏感,更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和控制投资风险。亚投行应当积极探索跨国基础设施投资的公私合营(PPP)模式。IMF、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在这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亚投行应当积极与之开展合作。